张文科授权律师追究龙华中专责任

  核心提示大河报连续两天关于洛阳龙华中等专业学校(下称龙华中专)发放假文凭,以及学生助学金不知去向的报道引发社会各界广泛关注。昨日,多名原龙华中专学生看到报道后,向河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进行了投诉。一直关注大河报报道的河南洛太律师事务所杜鹏律师致电本报记者,表示愿意为张文科提供法律援助,进行公益诉讼。

  1月14日,《我的毕业证,为啥是假的?》后续报道《号称“零学费”的龙华中专原是扣下了学生的助学金》在大河报A05版刊发,迅速引起全国媒体关注,许多网民针对此事也在网上进行了评论。一些网友要求有关部门对学校以及相关责任人,进行严查、追责,对助学金流向进行公示。

  昨日中午,原龙华中专法人、校长王团给记者打来电话,希望“大事化小”,对于记者提出的有关助学金流向、就读保证金退还等问题,王团没有直接答复,只称这些事情是由当年招生的老师负责,和自己无关。

  下午4时许,记者和洛阳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主任李忠义取得联系,当记者询问是否会对学校原法人、校长进行追查,李忠义说自己正在忙,随后会和记者联系。但截至发稿前,记者未接到李忠义打来的电话。

  昨日上午,河南洛太律师事务所杜鹏律师看到大河报报道后,与大河报记者取得了联系。鉴于张文科及其家庭的困难程度,河南洛太律师事务所经研究后决定免除张文科律师代理费。

  随后,记者将此事告知张家父子,征得张振立的同意后,张文科带着相关材料原件,于昨日下午6时许,赶到杜鹏律师所在的河南洛太律师事务所。

  张文科和河南洛太律师事务所签订了委托代理合同、授权委托书,正式授权河南洛太律师事务所杜鹏、李世杰两位律师代理张文科向龙华中专法人及相关政府职能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杜鹏说,就本案毕业证,上面加盖有“河南省教育厅”公章,这是国家机关公章,如果教育局相关工作人员发现毕业证伪造制假情况,证明龙华中专相关人员涉嫌伪造、变造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

  在之前的报道中,河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员指出龙华中专违反了“先交后退”政策。由于前两期报道中,未提及“就读保证金”一事,有读者疑问,“学校哪里违反了政策?”

  在龙华中专与学生签订的“国家补贴——免费入学合同书”中,“学生只需交纳3000元的就读保证金……持学历证明、保证金交款证明、学生科证明凭合同书到学校财务处足额退还就读保证金。”

  据龙华中专多名学生证实,学生在入校前都签订了该合同,交纳了就读保证金,然而出现不退或是少退保证金的情况。河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员指出龙华中专违反“先交后退”政策。

相关阅读

添加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