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武城县法律援助中心受理了一起妻子诉讼植物人丈夫、争夺房产的离婚纠纷案件,年事已高的父亲代儿子来到法律援助中心窗口咨询,并含泪诉说着儿子的不幸遭遇。2012年春天老人的儿子因劳累突发心脏病,治疗期间花去医疗费等共12万多元,原本病情有所好转,2013年11月30日晚回家时一场交通事故让他儿子颅脑损伤,经长期治疗未有好转,现仍处于昏迷状态,这给整个家庭带来翻天覆的变化。儿子的妻子这时不但不照顾躺在床上的昏迷丈夫,而是一纸诉状将躺在床上的丈夫告上了法庭。
武城县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张华听完老人的讲述,深表同情。这起看似平常的离婚案件,在法律分析案件过程中并不是想像中的那么简单,疑点重重,首先难以取得多年的时间证据,并且案中老人的儿子为植物人,不能作为离婚案件的意思表示,其监护人不能代理儿子表达离婚的意思表示,以便利于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武城县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对案情做了充分的了解后,通过调取证据、证人证言等形式为本案带来了有利条件,《婚姻法》中规定夫妻之间有相互抚养义务,关于离与不离的讨论,法院非常为难,这个属于法制与情理的碰撞,双方当事人都值得同情,无论如何判决,均对对方有所伤害。双方当事人是否离婚,由法院根据双方当事人的婚姻状况和法律规定予以裁判,而无行为能力人的法定代理人无权替被告作出离婚与否的意思表示。最终女方愿放弃属于个人的部分房产归儿子所有,本案双方最终同意以协调的方式解决此案。(吴莉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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