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48热线”是省司法厅建设的法律服务热线月初,接受到劳动争议咨询约12.5万例,其中近七成是劳动者因为签订劳动合同不当吃了亏。
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电话希望大家的求职、工作顺顺利利,永远也用不到这些电话。不过真遇到了问题,也别忘了这些劳动者的靠山!
在节后求职季,各式各样的招聘陷阱也层出不穷。看看这些12348接收到的经典案例吧,大家可得注意了,找工作时谨慎签订好劳动合同,非常重要。以下案例点评律师:12348VIP律师、广东环球经纬律师事务所律师 张炜
2016年5月,姚先生应聘某公司。行政经理与他口头约定,每月月薪1万元,每周休息1天,加班有加班工资,岗位系管理人员。姚先生同意了。
又1个月后,他领到了第一笔工资共8500元。他却发现工资数额不对,因为有2个休息是加班的。姚先生向公司了解情况,被告知,他的加班工资是以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许多劳动者认为,只有签订了劳动合同,劳动关系才正式成立。实则不然,只要劳动者入职,即可视为劳动关系建立。在本案例中,自姚先生入职第一天起就已经可以被视为与公司建立劳动关系,因此公司应当在入职之日起1个月内与姚先生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并交付姚先生一份。
在广东省,加班工资的基数主要遵循“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按标准工资(基本工资)确定”的原则。案例中,双方并未约定加班工资基数,也未能在工资构成中看出标准(基本)工资。姚先生的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应当是1万元并以此作为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
(1)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有权要求用人单位将盖章后的劳动合同交给自己一份。如用人单位拒绝提供,劳动者可向劳动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2)不管有没有试用期,从劳动者开始为用人单位工作的那一刻起,劳资双方的劳动关系即告建立,用人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建立之日起1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交付劳动者一份。如果用人单位未在法定期限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二倍工资差额,最多支付11个月。(3)签订劳动合同时,需要注意是否有对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予以约定,如无约定则需注意是否有约定标准(基本)工资,也可与用人单位事先进行协商。
2016年5月,卢小姐入职了新公司。公司拿出一份试用期合同,约定试用3个月,3个月后转正再签订转正合同;试用期工资3500元,转正后工资为6000元,工资主要由基本工资1900元和岗位补贴组成。
公司仅和卢小姐签订了试用期合同,依照法律规定,该份合同实际应当是公司与卢小姐的劳动合同,已经不存在试用期。同时,即使试用期存在,由于约定的试用期工资不到转正工资的80%,因此试用期工资标准也违反了法律规定。
公司确实可以以不符合录用条件或不能胜任工作作为解雇卢小姐的理由,但注意,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民事法律举证规则,公司需举证证明卢小姐不符合录用条件。否则公司的行为可以被认定为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应当支付经济赔偿金,标准为工作每满一年支付相当于2个月工资的赔偿金。而且,经济补偿并没有区分试用期与转正期,所以公司以试用期内解雇为由不支付经济补偿金或经济赔偿金的行为违反法律规定.
除劳动者严重违反规章制度而被解雇,或劳动者因个人原因辞职等特殊情况外,用人单位基本上在劳动关系解除时均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或经济赔偿金。
2017年2月,19岁的梁先生第一次踏入社会,在一家工厂找到了工作。工厂和他签了劳动合同,约定了试用期6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为2年。
《劳动合同法》第19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案例中,梁先生的劳动合同期限只有2年,试用期不能超过2个月,实际却约定了6个月的试用期,明显违反了法律。
工资是劳动者在正常工作时间内付出劳动而获得的报酬,劳动者有权根据付出的劳动获得劳动报酬。因此案例中工厂以工作未满15天为由不予发放工资的行为,已然违法。
只要有劳动,就能拿工资。如果遇到用人单位克扣工资,可向劳动管理部门投诉或提起劳动仲裁。采写 南方工报全媒体记者许接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