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律师苦逼这事,小编脑海中第一个就想起了上图这位,天下没有比代理案件,把自己也“代理”进去的苦逼更苦逼了吧。
俗话说,证据是法庭之王。但在刑辩律师这边,由于伪证罪的滥用,律师自己去取证,那可能就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搭上了自己的人身自由。刑辩律师带着枷锁“跳舞”,真是苦不堪言呐。
刑辩律师不仅人身安全屡受威胁,还有社会强加的道德绑架。讲真,这法律圈的金科玉律“犯罪嫌疑人在刑事诉讼中有获得辩护的权利”要想在老百姓中获得普及,还是极为不易的。尤其对于原告家属来说,刑辩律师那就是“为虎作伥”的典型。如果你看到周边的刑辩律师出门带保镖,请不要以为他们是在装逼,这真的是市场需求!
复旦投毒案辩护律师说:“推动这个时代的司法制度改变的,目前,最需要的,仍是勇气,而非技术。”小编在此向各位一线
“检察官从人民检察院离任后二年内,不得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检察官从人民检察院离任后,不得担任原任职检察院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
由此可知,《检察官法》与《法官法》均对TA们规定了两年绝对禁业期,除此之外,还对TA们担任原任职检察院、法院办理案件的辩护人做出了终身性禁止规定。但《律师法》并没有关于TA们不得担任原任职单位办理案件的辩护人的终身禁止规定。问题来了,两年禁业期后,TA们能否担任“原任职单位办理案件”的辩护人?如何理解“原任职单位办理案件”的范围?
实务中,“原任职单位办理案件”的范围被随意扩大,TA们奈何?不确定的执业权利与义务,让TA们的苦水屯了一桶又一桶。这可真谓是“出师未捷身先死,长使英雄泪满襟。”
首先呢,项目标的有多大这个问题对项目里充当虾兵蟹将的律师来说,没有啥必然联系。月薪,这入职合同上签了多少,就是多少。
再说这个关键问题,资本市场领域的律师真的挣得多吗?可能是真的。但是,按照时薪来算的话,那你我可能就不羡慕了。TA们一年365天有300天出差在外,在酒店里一待就是待几个月,昼夜不分,赚得多,那也是TA们趁着年轻,用血肉之躯搬砖搬地多得来的呀。而且,TA们搬砖也是搬地有技术含量的。左手律师证,右手CPA,TA们搬得才有底气,才会脚底生风,不至于被市场抛弃呀。
工作中,客户时不时仍几万字的合同给你诊断诊断,法律风险为何。当万籁俱静,你我都在美滋滋和周公约会之时,TA们可能仍旧俯身在案头,盯着合同上微妙的用词,查法律词典,翻实务指南,琢磨来,琢磨去。
而生活中,TA们时不时被身边的亲朋好友吆喝过去,义务性地草拟合同,改改合同。苦逼的TA们,牺牲周末时间,辛苦憋屈十几个小时,终于敲完几千字凝聚心血的文本时,亲友理所当然地想:你看看,不就是几页A4纸嘛,能多大事。TA们在朋友圈里,被视为会七十二变的齐天大圣,“变”个合同分分钟的事。
如果TA们向亲朋好友的你吐槽了一下下写合同、修改合同的麻烦,请自觉,下次不要再拿合同残害TA们了。
工作后,TA们死磕的阵地是时差。做涉外业务,难免要就着歪果仁的时间,如何过上正常的北京东八区时间,这还真是个大问题。
除此之外,TA们,在法律圈掀起了说话张口闭口,中英文混搭的装B风,而被广大人民群众吐槽鄙视之。但TA们,真的不是故意的!长期在英语为工作语言的环境浸泡下,有时候,真的想不起对应的中文怎么说了,为了快速高效地沟通,难免嘛,混搭一下。
而找对象这种人生大事,不管这电视剧里的律师感情生活有多热闹,什么男默女泪,分分合合,对于TA们来说,也是个麻烦事。你难道没有听说过这个广为流传的段子吗?——“不要和律师结婚,离婚时你连都分不到”,广大人民群众对和律师结婚,尤其还是和离婚律师结婚,心里还是有疙瘩的。
除了常规化的代理专利申请业务外,维权,是专利律师从事的主要业务之一。专利侵权案件一般耗时费力、专业性强,打一场维权官司,历时几年已经数见不鲜,而苦逼的专利律师们,除了埋头在海一样的文书中,还得满世界地跑来跑去,搜集证据,准备一次又一次的开庭。而纵观咱们的互联网与手机市场,专利侵权案件层出不穷,专利律师成了个香饽饽,但这一般人,又捧不起,实在是唏嘘呀。
如果TA们在IPO项目,那么TA们得学会,如何用极其克制的语言来撰写法律意见书。这个世界没有绝对的肯定与否定,如何作为独立的一方发表法律意见书,推进项目的进展,学问之大,怎么夸张都不为过。
再看看和TA们处于同一条年龄线上的大款客户,时而钓鱼,时而牌局,时而登山,时而度假,而TA们呢,都做到合伙人这份上了,待在办公室的时间,不比年轻的时候少。面对加班,TA们淡定自若,还饱有和年轻律师比一比,谁更能加班的气势。是呀,在律师这个行当,法律新旧交替,政策变幻莫测,就算当了老板,也不敢松懈下来。懈怠了学习,对于TA们来说,那就是断了财路,使不得呀!
不过,律师行业本身就是一个“痛并快乐着”的过程。最近美猴王六小龄童在广告里说的一句话, “苦练七十二变,才能笑对八十一难,演戏如此,人生亦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