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前夫一直没有履行协议上的支付孩子的生活费。14年7月份离婚,按照协议房子和孩子归我,我给他分两次支付了协议中写好的属于他的财产。最后一笔是9月份支付的,当时我从款项里扣了7月8月9月的生活费。然后当年12月份他支付了两个月的生活费后一直没有支付。三年多了,一直不给,他说现在没钱,还有他说给孩子买的东西不少,也算是给了生活费了。我认为这个不是一回事,所以我很困扰。孩子平时和我在一起,逢年过节去爸爸那里,我也尽了我应有的义务。 我思考了很久,才决定咨询的,这种情况我怎么处理好?打官司我觉得对孩子的伤害太大了,我也不想这么闹腾,也不想让他的面子失禁,我是不是想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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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明福主任简介本人辽宁欣合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律师,中国建国会会员,沈阳市沈河区第16届代表,辽宁省优秀律师,沈阳市诚信律师标兵,辽宁省刑事法律律...{更多} 金常满律师,法学硕士,研究生学历,从事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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