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分钟了解股票质押新规

  1月12日晚,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修订后的《证券公司参与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风险管理指引》(以下简称“风险管理指引”),沪深交易所与中国结算发布《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及登记结算业务办法(2018年修订)》(以下简称“业务办法”),自3月12日起正式实施。此次股票质押新规的目的有三个:一是“进一步聚焦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服务实体经济定位”,二是“防控交易风险”,三是“规范业务运作”。“很长,不想看。”专注第三方理财宜盛宝小编知道大家又想说这句话了。不过,作为投资者还是很有必要了解最新行业政策动态的,所以小编简单归纳了专业人士对新规的解读,大家不妨花几分钟看一看。

  2017年以来,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频频出现问题,其风险引起市场的强烈关注。与此同时,股票质押部分业务存在脱实向虚情况。一些股票质押的融入方在融入资金后未用于实体经济生产经营,而是用于股票申购或二级市场投资,或投资于违反国家宏观条款政策、环境保护政策与产业政策的项目;一些金融机构及其管理的产品、从事或个人信贷的机构、私募基金作为股票质押融入方进行融资,资金未完全流入实体经济。

  新规规定,单只股票市场整体比例不得超过50%,也就是说上市公司股东做股票质押需要抢占额度,证券公司在进行业务评审时也会非常慎重,因为股东的滚动质押融资受限。

  今后资管产品不再能以有业绩承诺股份补偿的股份参与股票质押式回购,这类股票的质押融资大大受限。

  新规明确,融入资金要用于实体经济生产经营,不符合要求的股东不得融资,融资后未按上述要求使用资金的则会进入黑名单。

  防止资金脱实向虚,除符合一定政策支持的创业投资基金外,今后融入方不得为金融机构或其发行的产品。

  融入方首笔初始交易金额不得低于500万元人民币,此后每笔初始交易金额不得低于50万元,小额股票质押业务被禁止。

  履约保障比例达到或低于约定数值的,融入方可以“补充其他担保物,担保物应为依法可以担保的其他财产或财产权利”,增加了融入方的担保物范围。

  必须要说,新规实施后,股票质押业务业务规范性大大提高,潜在的风险可以得到更有效的管控,为股票质押回购业务的进一步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也可以更好的服务实体经济。在业内人士看来,股票质押回购新规出台,代表风险管理监管全面升级。宜盛宝分析师认为,新规实际上是一系列“去杠杆”政策的延续,长期来看绝对是有利于资本市场的长期健康发展的。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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