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3月25、26日,常设中国建设工程法律论坛(以下简称“常设论坛”)建设工程案件仲裁员实务高阶课程第二期第三站培训在大连国际仲裁院成功举办。大连国际仲裁院院长毕凤有应邀出席开班仪式并作主旨发言。
毕凤有院长代表大连国际仲裁院,对前来参加本次培训的导师、学员表达了诚挚欢迎。毕院长围绕改制前的机构概况,改制的主要内容及面临的困境与挑战,改制两年来我院所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具体的工作举措、机构管理模式以及发展定位几大方面,进行题为《大连国际仲裁院体制机制改革概要》的交流发言,同与会嘉宾、学员分享改革经验。主旨发言真诚、务实,得到了大家的一致好评。
开班仪式结束后,大连国际仲裁院副院长张文广、受理部部长张枢受邀与来自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深圳国际仲裁院、广州仲裁委员会、上海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仲裁中心、宁波仲裁委员会、西安仲裁委员会、石家庄仲裁委员会等国内知名机构的专家一同,就“仲裁的调解与程序安排”“仲裁庭评议及裁决书撰写”“仲裁裁决的撤销及不予执行”等专题,通过案例研讨与导师现场指导相结合的方式,就9个讨论案件、1个模拟仲裁庭案例,与现场30余名从报名、面试中脱颖而出的专业学员展开了深入讨论与交流。
本次培训作为常设论坛学院的品牌项目,由常设中国建设工程法律论坛和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北京北大英华科技有限公司共同举办,国内多家知名仲裁机构联合参与,旨在培养建设工程领域高水平仲裁员的建设工程案件仲裁员实务高阶课程。建设工程仲裁一直是大连国际仲裁院的重点业务之一。今后,我院将继续加强同常设论坛的联系与合作,继续着力提升大国仲建设工程争议解决水平,为中国建设工程法律完善与发展贡献力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相关规定,大连国际仲裁院受理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的涉外及国内的合同争议和其他财产权益争议。
选择仲裁的前提是争议双方达成仲裁协议。仲裁协议包括合同中订立的仲裁条款和以其他书面方式在纠纷发生前或者纠纷发生后达成的请求仲裁的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