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些年,深圳市市场监管局高度重视商事制度改革。2012年,深圳市率先制订了全国第一部涉及商事制度改革的地方性法规——《深圳经济特区商事登记若干规定》,极大激发了市场活力,优化了营商环境。截至2021年3月,深圳商事主体总量从改革前的不足100万户猛增至365万户,商事主体数量和创业密度稳居全国第一。2020年,深圳市立足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和深圳先行示范区重大战略任务,对标国际先进规则,修订《深圳经济特区商事登记若干规定》,于今年3月1日正式实施,继续在商事制度改革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大胆探索、先行先试。
持续深化市场准入改革。深圳对商事登记和备案事项进行调减,不再登记出资总额和经营期限。允许个体工商户自愿登记,促进个人灵活就业。
率先破解“退出难”问题。深圳在全国率先创设除名、依职权注销和特殊情形代位注销制度,及时清理“失联企业”“僵尸企业”。加强司法与行政救济的衔接,企业如存在未清缴债务,债权人可通过司法渠道向原企业投资人主张权利。
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深圳新设歇业登记制度,企业存续期间由于疫情等原因暂时无法开展经营活动的,可向登记机关申请歇业。在名称登记中加大对驰名商标和知名字号的保护力度。严厉打击虚假注册行为,对虚假登记负有主要责任的企业负责人,3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负责人,人员3年内不得商事登记业务。
积极推动深港澳商事登记一体化水平。深圳进一步扩大开放,不涉及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的领域,港澳企业可直接办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并办理银行开户、税务、海关、外汇账户和审批等事项。
此外,新的《深圳经济特区商事登记若干规定》在一照多址制度、住所托管制度、商事登记管理联系人制度、撤销制度等多个方面有所突破和创新。
努力打造政务服务品牌。将企业开办、注销一网通办及有合法来源的结构化数据作为政务服务数据比对的依据等写入《深圳经济特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大力推进企业开办便利化改革,将开办企业压缩为一个环节、一天办结,实现“一窗受理、一键申请、一次领取、全程免费”。出台《深圳市商事主体电子印章管理暂行办法》和标准体系,在全国率先构建电子营业执照和电子印章综合应用体系。免费为全市商事主体发放电子营业执照和电子印章,企业在办理相关业务时,可通过电子营业执照完成身份核验,通过电子印章加具数字签名。2020年,深圳市在全国重点城市网上政务服务能力评估中蝉联第一。
接下来,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将以更大力度把商事制度改革向纵深推进,努力为全国商事制度改革“探路”“破冰”,为加快建设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