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定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定西市城镇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的通知》(定政办发〔2019〕91号)及市人社局《关于给中国人民协商会议定西市委员会办公室设置城镇公益性岗位的批复》(定人社函〔2023〕8号)批复精神,拟招聘4名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吃苦耐劳精神,有较强纪律观念,服从组织安排。
2.1988年1月(35岁以下)以后出生,身体健康,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定西市城镇户口,在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失业登记并符合《定西市城镇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第三章第十条规定的就业困难人员,有就业愿望和就业能力,持有《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
4.报名需携带的证件或材料:本人户口簿和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定西市政协办公室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表》(需粘贴好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电子版照片一并提供)一式二份,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
(二) 资格审查。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定西市政协办公室负责,组织对报名者的报名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初审。本次招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招聘对象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与整个招聘过程中使用的身份证及相关信息必须一致,凡发现报名人员与招聘类别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弄虚作假骗取公益性岗位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及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三)能力测试。市政协办公室负责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行能力测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理论基础、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责任心和服从管理等情况。测试方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根据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工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体检费用自理。因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等原因造成空缺的,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 公示。经过资格审核、体检均符合招聘条件人员将通过定西市政协官方网站和“定西政协”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六) 聘用。拟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签订聘用合同,一年一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限为3年。
(七)工资待遇。按照《定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定西市城镇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的通知》(定政办发[2019]91号)有关规定执行。
2.资格初审合格人员保持通讯工具的畅通,凡因联系不到或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到场者,视为自动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