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事务所及指派的律师团队五年内(自选聘公告发布之日起算)未受过刑事处罚、司法行政部门处罚、行业协会的行业惩戒或纪律处分,无不良信用记录。
3.能够组建相对固定且不少于3人的优秀律师团队,团队成员需拥有较高的素质、较强的法律水平和业务能力,拥有较为丰富的法律顾问和行政、民事诉讼的业绩和经验,且满足以下条件:
(1)主要负责律师1-3名:执业15年以上,近两年担任5家及以上行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近两年成功代理20件以上行政或民事类诉讼案件。
(一)现场服务。根据要求,通过参加会议或参与谈判、委托代理诉讼或者仲裁案件、现场评查案卷等形式,完成工作任务。
(二)远程服务。根据要求,对市政府相关涉法事务,通过电子邮件、传真或电话等方式,在限定期限内出具法律意见。
1.根据《福建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由福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福清市司法局通过竞争性谈判,协商相关法律服务费用及服务分工。
2.由福清市司法局与入选的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顾问服务合同,日常工作由福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福清市司法局负责对接执行。
3.合同期限为一年(2023年2月至2024年2月),年底由福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福清市司法局联合对法律顾问的履职情况进行考核。考核达标的,双方协商是否续签法律服务合同;考核不达标的,福清市司法局有权解除法律顾问合同。考核指标包括:
提供法律服务的质量,包括是否及时按照要求提供法律服务,是否按照相关要求提供法律服务,提供的法律服务是否达到服务要求等。
1.入选的法律顾问应遵守合同的约定,包括: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和不应公开的信息;不得利用工作便利,为本人或者他人牟取不正当利益;不得以福清市政府法律顾问名义私自招揽、开展相关业务,或者从事与法律顾问职责无关的活动;不得在诉讼、非诉讼或者仲裁活动中接受其他当事人委托,办理与福清市政府有利害冲突的法律事务;不得从事其他损害福清市政府利益或者形象的活动。
有意报名的律师事务所,请于2023年1月15日前将《福清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报名表》(见附件)、有关资料和证明文件复印件邮寄或现场提交至福清市司法局(福清市元新路1号204室,邮编350301)。报名联系人:王娟,联系电线。(二)选聘
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对报名的律师事务所进行资格审查,择优遴选优秀的律师事务所进行竞争性谈判,并综合考虑律师事务所的相关条件,确定选聘名单。(三)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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