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研究成果数量上,研究文献持续不断地增加,这表明越来越多的学者致力于股东代表诉讼的研究。
股东代表诉讼作为校正公司董事等错误行为的司法救济措施,对保障公司的规范运营具有积极作用。特别是在我国国有股“一股独大”,大股东时常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下,充分发挥股东代表诉讼的监督作用实属必要。为此,我国的学者对这一制度做了大量的研究工作。为说明对此论题的研究情况,笔者以“股东代表诉讼”、“股东派生诉讼”为关键词在cnki期刊库进行搜索,得到从1995年以来的论文发表数量表及趋势图(见表2,图2)。
通过对表2及图2的分析,我们可以发现:首先,从1995年至2015年涉及“股东代表诉讼”、“股东派生诉讼”的研究论文数量达619篇,其在2008年达到了研究,当年达到71篇;其次,从发表论文数量的发展趋势上,从1995年至2015年的发表论文数量总体上呈上升趋势,特别是在2005年《公司法》正式导入股东代表诉讼制度以后,每年发表的论文数量均在30篇以上;最后,尽管在2008年以后,每年发表的论文数量有下降趋势,这仅表明在2005年《公司法》正式导入股东代表诉讼制度以后,关于股东代表诉讼制度的研究不在是一些学者关注的焦点。但从总体上看,股东代表诉讼制度还是引起了越来越多学者的研究兴趣。
首先,基于股东代表诉讼在西方发达国家出现时间长,发展比较成熟,因此,我国对此制度的研究从介绍国外的理论及立法实践开始。其次,在介绍国外关于股东代表诉讼的基本做法时,再结合我国实际情况给出相应的制度构建。最后,在2005年《公司法》修改之后,在对国外股东代表诉讼制度进行更为深入研究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公司法》的修改,对股东代表诉讼进行更为具体详细的制度构建。这些具体制度包括股东代表诉讼的程序与实体两个方面:在实体性要素上,主要指针对何人的行为(范围)可以提起股东代表诉讼;在程序性要素上,主要指原告资格、前置请求程序、诉讼管辖、法院对和解、调解、撤诉等行为的审查,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地位等要素。因此,可以这样认为,只要是涉及股东代表诉讼的内容,我国学者均做了一定的研究。
在研究之初,由于大多数学者的焦点之一是呼吁导入股东代表诉讼,因此,股东代表诉讼的理论价值就成为其研究重点,在研究方法上,主要采用的是传统法解释学方法。这类文献,在2005年《公司法》修改之前尤其不少。比如石少侠,胡滨、曹顺明等文章,都是在论证建立股东代表诉讼价值的基础上,再展开具体制度构建的。但随着国外文献的逐步增多,在大多数文献中,采用比较法研究的方法得到普遍运用。加之,随着2005年后股东代表诉讼制度的正式确立,我国的司法实践也逐步展开,案例积累也在不断增加,这就为案例研究方法的适用创造了条件,采用案例加比较法研究的方法得到逐步采用。如刘凯湘《股东代表诉讼的司法适用与立法完善——以《公司法》第152条的解释为中心》一文,就注意结合司法判例,对股东代表诉讼当事人、诉讼程序、执行程序展开了研究。因此,在研究方法上,学者们已经不限于传统的法解释学,而是综合运用比较、案例、法解释学等方法,采用度的视野对股东代表诉讼展开研究。
目前,对股东代表诉讼的研究内容涉及比较广,如对何人的行为(范围)可以提起股东代表诉讼,原告资格、前置请求程序、诉讼管辖等重要问题均进行了深入的研究。但对股东提起诉讼公正性及代表性的考量、股东恶意提起代表诉讼的处理、诉讼担保、诉讼费用、商业判断规则的适用、董事责任的限制等问题却少有,或甚至没有研究。
因此,在下一步的研究中,需要结合我国实际,对这些问题进行全面的研究,从而为完善我国股东代表诉讼制度提出相应的立法建议。
在研究方法上,主要还是以传统的法解释学为主,这种方法在定性研究上具有优势,但其缺点是容易导致理论与司法实践脱节。换言之,学者们研究的东西不一定是司法实践需要的。因此,在以后的研究中,随着案例的不断增加,应该充分挖掘司法判例,结合案例所揭示的立法缺陷,展开相应的研究。同时,为评估股东代表诉讼的运行效果,统计等定量方法的引入必不可少,因为,定量分析可以通过数据分析找到股东代表诉讼运行中的规律性,从而避免个案分析的不足。
4.赵旭东等:《有限责任公司的改造与重塑——公司法相关内容的修改建议》,《政坛》2003年第3期。
8.胡鸿高,张小奇:《上市公司民事赔偿与股东代表诉讼制度研究(复旦大学—大鹏证券联合课题组)》,《证券时报》2 0 0 1 年0 8 月3 1 日第A 1 1 版。
10.梁上上:《论证券民事责任与股东诉讼方式》,《复旦学报( 社会科学版) 》2003 年第2 期。
11.陈朝阳:《股东代表诉讼制度研究—兼论我国公司法的立法完善》,《现代法学》2000年10月第5期。
17.刘凯湘:《股东代表诉讼的司法适用与立法完善——以公司法第152条的解释为中心》,《中国法学》2008年第4期。
18.周剑龙:《日本公司法制现代化中的股东代表诉讼制度》,《学学报(哲学、人文科学、社会科学)》2006年第3期。
19.蔡元庆:《股东代表诉讼中公司的地位和作用—以美国特别诉讼委员会制度为中心》,《中外法学》2006年第4期。
20.钱玉林:《英国的股东派生诉讼: 历史演变和现代化改革》,《环球法律评论》2009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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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赵旭东:《新公司法的突破与创新》,《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2007年第15卷第1期。
30.王志鹏,傅穹:《股东诉讼路径下的上市公司控制权滥用规制》,《社会科学家》2012年第4期。
33.黄惠萍:《公司股东权的保护—股东代表诉讼制度探析》,《法学杂志》2009年第12期。34.罗培新:《股东派生诉讼若干问题探讨》,《学术交流》1999年第3期。返回搜狐,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