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想到在微信上就能办离婚,简直太方便、太高效了,感谢你们,让我年初办事就这么顺利……” 2月8日,当事人何某对法官感叹道。
基本案情:何某系宜宾筠连县人,长期在外务工,趁着春节探亲回家之际拟起诉与户籍地在宜宾珙县洛表的闫某离婚。
2月8日何某乘车两小时来到洛表法庭递交起诉材料,并表示提交诉状后,便要赶回外地务工,等确定开庭时间,再回来开庭。
考虑到何某来回奔波的艰辛,为节约诉讼成本,工作人员随即与闫某电话联系,得知闫某现在福建务工,因疫情防控、路途遥远、参加诉讼成本高等原因不能前来诉讼,并表示如沟通顺利也愿意离婚。
法官了解情况后,告知双方采用微信调解可以减少来回奔波,节约诉讼成本。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法官随即组织进行线上 “零距离”沟通。
近年来,洛表法庭充分运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四川微法院、微信(QQ)群等信息化建设平台,打通线上线下多种调解渠道, 为人民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诉讼服务,切实为群众解纠纷、办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