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石磊兄认识,已经5年了。认识时他在阿里任职,现在他在OPPO,而在阿里之前他在华为任华为西欧日本分支机构合同管理部部长。
这次合同标准发布大会,邀请石磊兄担任压轴的分享嘉宾,原因不仅是他在多家企业的任职经验,更在于他这几年持续专注地研究、实践合同管理,他对合同的“标准”有自己独到的理解,我很期待他的分享。
如果君合、海问和汉坤各律所的主任,代表了业内顶尖律所的律师视角,那么石磊兄大约可以代表大企业法务负责人视角。我邀请他专程从深圳来北京,参加6月6日合同标准发布会并做个分享,他爽快答应。
这让我想起五年前的第一届中国合同大会,他专程从杭州过来北京,那时候他在参与并主导阿里巴巴集团法务合规中台建设工作,与世界的咨询公司多有交流。在那次合同大会上,我仍记得他开场说:阿里派他来做这次分享,主要可能因为他在阿里法务部门是最帅的一个——当然这只是个开场玩笑——他接下来的分享令人印象深刻。
以我的观察来看,他们当年思考的事情,其他企业在两三年之后才开始思考。比如其中一个问题是,像阿里这样规模体量的企业,法务中台内部的合同范本怎么分类,才既能很好地支撑各条线的业务,又不至于因为分类太僵化而不能适应业务条线的快速调整?由于法天使做合同库需要研究分类,后来我们在一些具体的话题上多有交流。
有很多问题,在企业不大到一定规模的时候,可能根本不成为问题。比如一家四五十人的中小企业,可能合同管理是个不大存在的话题。主营业务的一两份合同签好,有几个业务员盯着收款、付款就好了。
可是对于万人以上收入规模动辄千亿级别的公司,一些原本不是问题的问题,就成了重要的问题,比如像OPPO这种企业——顺便说一句,OPPO不止卖手机,更有其他终端产品,以及软件和互联网服务,OPPO遍及40多个国家和地区,拥有超过400000个销售网点。
对于这样一家规模的企业,每天巨量的合同需要起草、评审、签署和履行,乃至争议解决,作为法务合规负责人如何做好合同管理?既需要有良好的经验、视野做好顶层设计,更重要的,还得有真实落地、解决问题的推进能力。
“你不能只管杀不管埋”,跟石磊、Timini三人电话会沟通的时候,石磊开玩笑说,“有的外部咨询专家,提供非常好、非常牛的咨询意见,但是他们宁可不要后面的50%的咨询款,也不愿意负责后面工作的落地,因为落地太难了。”
石磊入职OPPO后,我去深圳时专门拜访交流过一次。在办公室交流完,中午带我去附近的点都德吃饭。
彼时他入职不久,正在着手整体梳理和规划各项工作,想必是千头万绪正要从头起。谈到对OPPO文化的理解,他说的两个字令我印象深刻:本分。
我一直觉得,国内如今顶尖的民营企业,体量巨大、实力强大、发展迅速,但是在内部管理方面,尤其是法务合规方面,其实面临很多挑战。作为这样企业的法总,相比担任国际大厂中国区乃至亚太区的法总,面临的是完全不同的挑战。后者往往在国外总部已经有很好顶层设计,国际大厂也经历了十年、数十年的发展,内部规则更成熟。
而国内大厂们则是先发展后体系化的状态,在OPPO手机这样的企业做法务合规,则既需要顶层设计的宏观视野,也得有具体着手落地的执行能力。
但他谈到OPPO文化之“本分”二字的含义,能看到他对这两个字的认同,这种认同,带给人信心和力量。
很快一年多过去了,与Timini一起与石磊语音开会交流,看到他在OPPO的合同管理已经开展得有声有色,在企业内部从上到下和从下到上,对合同管理形成了以“四好”为抓手的共识。他和同事们甚至在内部张罗了一个「合同圈」的社区,一个月的内部访客多达3万人,通过这种方式,沉淀了不少数据,既能很好地支撑企业合同管理,又不至于给业务增加过多负担而遇到阻力。
“事实上,几乎最重要的事就是要建立标准”,石磊说,“我们内部有个‘四好’的说法,是指:‘签好’合同,签‘好’合同,‘好签’合同和履好合同。那什么是好?首先得有标准。”他不仅有自己的完整看法,更有过去数年来的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