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招聘法律专务8人。法律专务是深圳市会机关在编制部门核定的员额内聘用的专职从事法律事务的工作人员(非行政、事业单位编制)。此岗位为专职工作岗位,受聘人在聘用期内不得同时在外担任法律顾问或从事本单位以外其他律师业务等各类工作。
法律专务的管理、工资待遇等按法律专务聘用有关规定执行,深圳市会办公厅根据具体情况核定拟聘法律专务级别及初任薪酬档次,依法缴纳五险一金,个人薪酬档次可按年度考核情况晋升。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党领导,遵守宪法、法律,思想品德端正,廉洁奉公,热爱法律相关工作;
(三)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法学本科以上学历,法学学士以上学位(报考者本科专业学科代码须为B0301-法学类);
下列人员不得聘用为法律专务: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2.报名方式:通过邮政EMS邮寄材料方式进行(不接受非EMS快递和现场报名),报名时请提供以下材料(报名材料不再退回):(1)报名表1份(见附件);(2)身份证、学历证、、律师资格证(或法律职业资格证)复印件各1份,归国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1份;面试阶段查验上述材料原件;(3)近期大一寸蓝底免冠证件照1张;(4)个人公开发表的法学专业文章及其他学术成果(非必需)。请同步将上述材料(包括证件照)的电子档以“姓名+报名法律专务+手机号码”为主题发送至电子邮箱
3.邮寄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A区市会办公楼A106室,肖小姐(电话)收,报名咨询电话(张小姐)、(李先生)。
(三)考试。通过资格初审的,深圳市会办公厅将择优通知考试时间和地点(请报考者保持手机联络畅通)。考试形式包括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将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进行安排(未进入范围的,不另行通知)。
(四)研究确定聘用人选。按法律专务聘用有关规定执行。招聘过程中,如发现弄虚作假等行为,取消资格,并由其个人承担一切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