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北京乐华圆娱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华公司)反映:近期,网络中散播着诸多有关王一博先生的诽谤言论以及侮辱言辞,相关言论发布者的行为严重有违社会主流价值观,已致使王一博先生的社会评价降低,涉嫌侵犯王一博先生的名誉权。
本律师事务所已受托将微博用户“路人oo0ooO0Oo丶”(UID: 5554093241)诉至法院,请求法院依法责令北京微梦创科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披露涉案微博用户之实名身份信息,并将在信息披露之后针对涉案微博用户启动诉讼追责程序,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向王一博先生公开赔礼道歉、赔偿相关经济损失及精神损害抚慰金等。目前案件已通过法院初步审查,处于“已登记”状态。
除上述已启动诉讼程序的名誉维权案件外,本律师事务所亦已接受乐华公司的特别委托,将密切关注网络舆情,对怠于停止侵权或继续传播涉嫌侵权内容的相关主体依法追责,绝不姑息。
本律师事务所在此郑重提醒广大网络用户:任何个体发布言论时,应尊重客观事实,严守法律底线,不得侵犯他人合法权益。否则,将可能因己方之涉嫌侵权行为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互联网非法外之地,言论自由不能逾越法律边界。希望乐华能持续通过法律手段维护王一博先生的合法权益,对于网络暴力和造谣诽谤等侵权行为绝不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