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引进和新设立律师事务所集中颁证新闻发布会答记者问

  以地方立法的形式肯定了海南律师制度改革发展取得的成果,不仅创新和完善了海南律师管理制度,而且对我国律师制度改革作出了有益探索。

  一是降低律师事务所设立门槛和放宽特殊普通合伙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准入条件。为吸引人才,经司法部同意,对普通合伙律师事务所的设立资产数额由30万元降到10万元、特殊普通合伙律师事务所的设立资产数额由1000万元降低到100万元,特殊普通合伙律师事务所的设立人数由20名以上降低到10名以上。

  二是减少审批层级,缩短审批时间。律师执业和律师事务所设立由原来的两级审批变为一级审批,统一由省司法厅负责;同时,将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执业审批审核时限由原来的30日分别缩短为2个工作日和3个工作日。

  三是允许外国律师事务所驻海南代表机构依照有关规定从事部分涉海南的商事非诉讼法律事务,这是中央赋予海南律师行业独有的政策。

  一是省司法厅李永利亲自谋划、制定方案,先后三次带队到司法部汇报《条例》修订后配套制度起草工作,并做好与省相关部门的工作对接,制定港澳律师事务所与海南律师事务所联营办法等四个落实《条例》的配套制度,为中外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来海南执业提供制度保障。

  二是省司法厅厅长郑学海带队参加了在广州召开的“世界律师大会”,通过发放中英文版宣传手册,接受《香港商报》采访等形式向国内外参会代表推介《条例》。《香港商报》利用两个版面刊登了郑学海厅长专访《海南打造律师行业对外开放新高地》和《热忱欢迎国内外有实力的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来海南执业》的中英文政策解读稿,并全文刊发了《条例》。

  三是省司法厅副厅长林琳组织召开《条例》新闻发布会、组织编印《条例》中英文宣传册,副厅长陈文彬带领省律师工作局、省律师协会负责人到上海、北京律师行业宣传推介,利用参加中英国际商事仲裁研讨会的契机向中外嘉宾赠送宣传手册和《条例》。

  四是省律协与香港、新加坡、马来西亚等地律师协会开展交流,宣传推介《条例》,共同商讨战略合作协议。

  一是总体来看规模大、实力强。十个月来,引进和新设立律师事务所已有57家,新增占比40.7%。目前,进入2019年钱伯斯亚太排名榜中资律师事务所推介业务领域最多的15家中,就有北京中伦、金杜、大成等8家落户海南。

  二是律师综合素质高。引进和新设立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共275人,新增占比11.1%,其中香港律师5人;有海外教育背景的26人;有海外执业经历的11人;有硕士学位的102人;有博士学位的13人。

  三是专业服务能力强。在引进和新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中,具有涉外法律服务能力的41家。如金杜所在海外设立分支机构15家;华商所的涉外业务延伸至全球46个国家;中伦所在资本市场与证券等24个专业领域都有强大的专业团队;大成所在公司与并购、跨境投资与贸易等专业领域,具有出色的业务承办和服务能力;天同所在上市公司破产重整领域、律师专业培训方面拥有丰富经验;华商萧一峰、惠海龙杨等2家香港海南联营所在上市及上市公司合规、金融法律业务等领域具有优势。引进和新设立的律所业务领域广泛,涉外法律服务能力较强,较好地促进了海南自贸港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一是有利于优化律师队伍结构。各专业、各类型的优秀人才加盟海南律师队伍,不仅为我省律师行业注入了新鲜的血液,也带动了我省律师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我们鼓励引进的品牌所对海南律师开展业务培训,努力形成引进律所与本地律所共同发展、共同促进、共同提高的良好局面。

  二是有利于激发律师行业活力。引进知名品牌律师事务所,有利于优化竞争,激发海南本地律师事务所和律师自我提高、自我完善的内生动力,促进海南整体法律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

  三是为海南自贸港建设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律师是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生力军。吸引高端律师人才、律师服务团队来海南执业,鼓励他们发挥专业优势,积极服务海南十二大产业发展,以专业法律服务助力海南经济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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