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也更为灵活高效。来自深交所数据显示,截至2022年8月23日,创业板共有705家公司推出1286单计划,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等技术密集型行业的股权激励已成常态化。其中,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激励模式更是成为上市公司“新宠”。
“创业板实施注册制改革后,股权激励政策也进行了调整和优化,相比于改革前,新政给予创业板企业更丰富的激励工具、更广泛的激励覆盖范围,更高的激励股比上限,以及更大的折扣力度等利好变动。该政策调整扩大了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操作空间,使方案设计更加贴合创业板‘培育创业型企业’的板块特性,不仅解决了该类企业初创团队股权稀释及购股出资困难的实际问题,还有效地调动管理层、核心技术人员及业务骨干的奋斗积极性,稳定核心人才,促进企业价值提升。”荣正咨询相关负责人表示,“激励政策优化也得到板块上市公司的积极响应,惠及超七成的激励计划。”
具体来看,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也成为当前创业板上市公司的“新宠”。深交所数据显示,2021年度,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使用比例达73%。来自荣正咨询最新数据显示,在工具使用方面,截至8月23日,创业板注册制改革后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使用率最高,共有294份股权激励计划采用这一激励工具,占比达58.57%;其后依次为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复合工具和股票期权,占比分别为18.92%、13.75%、8.76%。“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广泛使用体现了激励对象对于出资时间节点的高度敏感性,该类激励工具的使用有效解决了部分核心技术人员‘出资难’的问题,并降低了激励对象的机会成本。”荣正咨询相关负责人分析指出。
定人方面,注册制改革后,激励对象仍主要聚焦于公司的核心人才,超九成的激励计划将激励对象占员工总数的比例控制在30%以下。同时,在新政鼓励下,有12.65%的激励计划将实控人纳入激励范围。该政策切实帮助公司实控人弥补因融资和发行导致的股权稀释,同时也激励创业者为公司的长期发展贡献力量。
定量方面,虽定量上限提升至20%,但多数股权激励计划依然采用较为保守的激励总量比例。改革以来,共254份股权激励计划采用低于2%的激励总股比作为激励总量,占总公告数量的50.60%;仅有29份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股比高于6%。其中,5份激励计划的激励总量超过总股本的10%。“尽管大额定量案例较少,但在新政提高激励股比上限的大背景下,突破传统上限是激励方案设计的一次创新探索,为上市公司获得更多股票授予空间、惠及更广泛激励对象提供了可行路径。”上述负责人表示。
定时方面,据介绍,改革后“等待/禁售期1年+行权、解锁、归属期3年”的模式是创业板企业使用最多的时间安排方案,占总激励计划的59.71%;其次是“1+2”模式,占总激励计划的11.36%,改革后的创业板股权激励时间安排趋向于减少等待周期,加速股权收益兑现。
定价方面,荣正咨询统计显示,目前创业板注册制下公告的股权激励方案有85份激励计划选择自主定价方式,417份激励计划选择常规定价方式。其中,激励折扣低于50%的激励计划占比达3.68%,且于2021年开始显著增加,折扣比例大多数在30%至40%之间。主要是因为创业板企业股价波动幅度大,价格不确定性强,公司为了保障激励对象在达成业绩考核后的收益而对激励力度进行的合理调整,折扣比率主要分布在三折到四折区间,也体现了该类非常规定价设计的合理和克制。
综合来看,注册制下创业板股权激励计划及员工持股计划激励作用持续凸显。经统计,2018年至2020年度,385家公司推出440期股权激励计划、92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公司2021年度平均营业收入约30亿元,同比增长29%;平均净利润2.32亿元,同比增长22%,收入规模和盈利能力均高于板块平均水平。
荣正咨询方面表示,创业板股权激励发展迅速,是当前股权激励的最佳实践平台。其主要原因有两方面:一方面,创业板服务于中小型企业,其板内企业主营业务又多涉及高新技术产业或发展潜力大的新型产业,股权激励需求较大;另一方面,创业板相比于主板市场,具有注册制市场的政策优势以及长期积累的体量优势。在双重优势加持下,创业板市场覆盖率(广度)和单位上市公司实施期数(深度)都位居各板块榜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