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熟律师咨询离婚房产纠纷

  证明原、被告是夫妻关系的证据,如结婚证、婚姻关系证明书、户口簿以及***。如涉及构成事实婚姻的,应提交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的证明。证明被告下落不明的,应提交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村委会、居委会或公安机关的证明。证明婚姻关系破裂的证据。如涉及家庭暴力,应提交法医鉴定,提出证人。如涉及吸毒、***行为的,应提交居委会或村委会或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涉及行政处罚、刑事犯罪的,应提交有关处罚决定或判决书。如涉及有重婚行为或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应提交上述行为相关的结婚证、子女出生证、居住证明、相片、录音、录像或居委会、村委会、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等证据。证明由一方抚养子女为宜的证据。婚姻登记时是内地居民,而要求离婚时双方均已移居国外或者香港、澳门、地区,或双方均已加入外国籍,婚姻登记机关也不能受理。如当事人一定要求在内地离婚的,可向原婚姻登记机关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第九十九条规定: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但共有人有重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因分割对其他共有人造成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根据这一规定,夫妻共有为共同共有,原则上在夫妻关系终止前,除非有重大理由,不能对该共有财产进行分割。那么何谓重大理由呢?首先,在国外的一方当事人如果不想出庭,大多委托1~2个代理人代为离婚诉讼。委托代理人必须提交当事人本人书写的授权委托书。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从我国领域外寄交的授权委托书,应当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该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后才具有效力。证明一方经济状况良好的,应提交工资单或合法收入的证明,或提交有关居住情况的证据。当事人须为合法夫妻并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协议离婚当事人双方必须具有离婚的共同意愿。协议离婚当事人双方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

  钱丽娜律师,女,常熟本地人,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本科学历,现为江苏汇展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从事法律职业以来,钱丽娜律师在婚姻家庭纠纷领域,对离婚案件中涉及的存款分割、房产分割、公司股权、子女抚养权争取等问题上,有着扎实的理底和丰富的实务经验,尤其擅长高质量客户离婚案件中的隐匿巨额财产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存款、房产、股权、债权、基金、信托等的追查取证,为当事人挽回了巨额损失。以及在涉及婚外情的案件中,凭借多年的丰富经验指导当事人搜集有利证据,为离婚财产分割奠定基础,维护了多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其代理的案件,因态度认真、方式专业、技巧娴熟而广受当事人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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