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东海县司法局实行“三举措”,确保村居法律顾问每月打卡不少于八小时,扎实开展法律服务,满足群众服务需求,努力增强群众的法治获得感。
保持“全面覆盖”,努力推动服务力量下沉。积极探索组团服务模式,服务力量不足的乡镇,可以采取组团服务模式,由司法所牵头组织村居法律顾问对接人民调解员、法治宣传员等服务力量,形成以1名法律顾问为骨干、各类法律服务力量为补充的服务团队。继续扎实开展“挂牌服务”,利用司法所力量,深入村居进行实地走访,根据人员调整情况,及时更新制作人员信息公示牌,在村居便民服务中心显著位置公布,并在省市12348法律服务网同步更新。对接网格化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各司法所结合“三官一律两员”进网格工作制度,引导法律顾问下沉网格开展服务,要紧扣乡村振兴等战略部署,构建与网格内“法律明白人”对接机制。
突出“效果导向”,持续提升法律服务质量。规范村居法律顾问工作标准,严格按照《江苏省村(居)法律顾问服务绩效评估办法》和《关于深化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全覆盖工作的推进方案》的有关要求,健全完善“挂牌服务”“见面服务”等工作制度,各司法所每季度要对法律顾问履职情况和服务质量开展一次检查打分,督促指导村(居)法律顾问提升服务质效。健全村(居)法律顾问工作制度,各律所和法律服务所要进一步建立工作报告制度和案例报送制度,加强对村(居)法律顾问工作的分析研判和典型选树,县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将汇总律所和法律服务所情况,并定期向全县通报。加强村(居)法律顾问履职报告,在研判报告中增加完善当月本村居法律顾问工作开展情况、主要措施、取得成效、业务培训等内容,组织村(居)法律顾问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培训,增强村(居)法律顾问的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提升村(居)法律顾问利用工作信息化水平,安排乡镇(街道)司法所根据省厅市局工作部署,及时组织本乡镇村(居)法律顾问开展系统应用,让数据说话、用数据决策、靠数据管理,推动村(居)法律顾问管理考核工作向精细化发展。
强化“机制保障”,确保各项措施落地见效。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各司法所和律所及法服所负责人要对重点任务实施项目化管理,明确目标任务、时序进度和推进措施,推动村居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提高服务水平、解决经费保障,积极筹措保障经费,在县局日常工作经费中,调剂近20万元作为专项资金,同时,引导公益资金、社会资金共同参与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进一步调动广律顾问的积极性。
加强监督检查、务求赏罚分明,把巩固提升村(居)法律顾问履职工作,作为对各律所和法律服务所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考核内容,列入年度绩效目标考核指标;对积极参加该项工作并履职到位的律师和法工,除按规定享受相关补助外,在“十大名优律师”和“十佳服务标兵(法律工作者)”评选中优先考虑;对拒不履行相关义务,或者工作安排不到位的律所(法服所),年底审核时视情节报上级备案审查。(王佳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