滚动:苏州专业家暴离婚律师咨询电线庄荣华律师, 律师提醒购买拆迁安置房如何避免纠纷呢?购买这类房屋,首先应注意明确房屋的土地类型及性质,明确房屋对安置的拆迁对象有无;另外,要确认房屋的权利人是还是共同所有,如是家庭成员共有,购房协议的出卖方,一定要是全体共有人的真实意思,均应在协议上签字或有特别授权;还有就是相关费用的缴纳如何承担应该合同中予以明确约定,因这类房屋大多涉及土地取得类型由划拨变更为出让,过户涉及土地出让金的补缴,且该补缴数目较大。因此非专业人士购买上市时间受限的拆迁安置房一定要考虑清楚其中的风险,咨询律师房产中介等专业人士,从而有效避免合同产生纠纷的风险。 综上,张某应当按照协议的约定继续履行该合同,配合方某完成房屋登记过户手续。
从审判实践情况看,十多年来,经济补偿制度并未在司法实践中得到普遍运用,相反,有关统计显示,《婚姻法》第40条的适用率明显偏低,少数的适用案例中,还有一部分是经过法院的目的性扩张解释后才得以适用。出现这种情况的主要原因在于我国绝大多数家庭都采取了法定的共同财产制,约定分别财产制的家庭数量极少,基数的缺乏导致《婚姻法》第40条的规定无法发挥应有的作用。
除申购家庭夫妇外,下列人员可以作为分摊家庭住房建筑面积的人口在外地读书的未婚子女。正在服义务兵役的子女;与申购家庭夫妇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关系并共同生活的人员;十条除申购家庭夫妇外,下列家庭成员可以作为分摊家庭收入的人。
如本判决依法生效后,一方当事人拒绝按期履行本判决确定的义务的,对方当事人可以按照《民事诉讼法》百二十条百三十条百三十九条规定向本院申请执行,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淮安市中级***,同时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有关规定,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
本条规定,负担较多义务的一方“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即经济补偿以负担较多义务一方提起补偿请求为前提,***在当事人未提出经济补偿请求的情况下,不得径行就经济补偿作出判决。但是,法院可以向当事人释明其经济补偿请求权,是否行使由当事人自行决定。经济补偿需一方主动提出,法院不得主动适用判断一方是否承担了较多义务,应结合一方在家庭义务上付出的时间成本精力成本以及获得的效益等多方面因素,综合进行衡量。
2021年8月,AB向本院提起本案诉讼。审理中,AB陈述因C在银行的信用贷到期需偿还,A为了维系女儿B和C的婚姻关系,在C的求助下,筹措了笔资金313000元转给女儿B,B又垫付了7000元后共计转账给C320000元,C随后归还个人316315元。上述款项不是B和C的共有财产,也不属于赠予。被告获得利益而原告遭受了损失,被告属于不当得利,应承担相应的责任。被告C质证后认为2018年7月9日A向B转账283000元系A为了解决小家庭的困难,自愿资助的,基于当时原被告之间的姻亲关系,此款是一种无需返还的无偿赠与。A举证的另外三笔转账,与本案核心事实无关,仅系母亲对女儿的资助或是照顾。而B向C转账320000元,当时双方还属于夫妻关系,双方之间的资金往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混同的表现,更不可能形成不当得利关系。2021年1月,南京市雨花台区***立案受理原告B诉被告C离婚纠纷一案。2021年1月26日,南京市雨花台区***作出02苏0114民初302号民事调解书,B与C自愿离婚,并对位于江宁区东山街道丰泽路的房屋进行了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