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教育需上下同心

  家是孩子的第一个教室,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个老师。家庭教育伴随人的一生,影响人的一生,对一个人的成长成才至关重要。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的颁布,家庭教育该怎么做?如何才能成为合格的父母?针对这些问题,记者于近日采访了云南湖泉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主任,红河州律师协会会长刘精阳。

  “未成年人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将来肩负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大使命。家庭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和学校教育的基础、补充和延伸。”刘精阳说,家庭教育是教育的开端,关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和家庭的幸福安宁,也关乎国家发展、民族进步、社会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将家庭教育由“家事”上升为“国事”,该法通过明确家庭教育的要求、内容、方式、目标,以及国家支持、社会协同、法律责任等内容,进而建立健全家庭、学校、社会协同育人机制,从各方面为家庭教育提供法制保障,将有效促进家庭教育的发展,使我国的家庭教育迈上新的台阶。

  为人父母者,要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依法履行自己的教育职责,依法承担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用正确的思想、方法和行为教育未成年人养成良好思想、品行和习惯。特别是离异家庭,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解除,子女依然是父母的子女,夫妻离婚不排除夫妻对子女的教育义务。任何一方都不得拒绝或者怠于履行自己的责任。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阻碍另一方实施家庭教育。因此,对于离异家庭的父母来说,双方应加强沟通、相互配合,与学校、社会共同做好对孩子的家庭教育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出台后,网上也有一些不同的声音,他们认为这部法律就是为难父母的。对此,刘精阳认为,该法不只从法律角度规范了父母的责任和义务,同时也明确了国家支持的措施、社会协同的要求,真正做到了让家庭教育“有法可依”“有法必依”。通过帮助、引导、督促家长强化责任意识,提升家庭教育能力,推动家庭教育往更全面、更均衡、更科学的方向发展。

  “这部法律的实施没有增加家庭的负担,更不是为难父母,反而更有助于形成学校教育、家庭教育与社会教育的合力,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成长。”刘精阳说,这部法律实现了家庭教育由以家规、家训、家书为载体的传统模式转向以法治为引领和驱动、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要内容、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的新模式迭代升级。《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实施将对我国传统的家庭教育带来冲击,不破则不立,全社会应顺应历史潮流,上下同心,协同做好家庭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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