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股权(什么是股权)

  股权:又称为股东权,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广义的股权,泛指股东得以向公司主张的各种权利; 狭义的股权,则仅指股东基于股东资格而享有的、从公司或经济利益并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权利。作为股权质押标的股权,仅为狭义的股权。 从这个意义上讲,所谓股权,是指股东因出资而取得的、依法定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参与事务并在公司中享受财产利益的、具有可转让性的权利。 股权是指股份制企业投资者的法律所有权,以及由此而产生的投资者对企业拥有的各项权利。包括自益权和共益权。从经济学角度看,股权是产权的一部分,即财产的所有权,而不包括法人财产权。从会计学角度看,二者本质是相同的,都体现财产的所有权;但从量的角度看可能不同,产权指所有者的权益,股权则指资本金或实收资本。一般,投资者根据股份公司组织形式,认缴股票的种类、数额和对公司所负的有限、无限责任而享有一定的股权,诸如经营管理权、监督权、表决权、红利分配权等决策权。主要是通过购买股票和资本的“参与”,掌握股份公司一定数额的股份,以控制操纵其经营业务的决策权限。有的金融垄断资本家用一定的资本收买和持有一个主要股份公司的股票,以它作为“母公司”,然后以“母公司”为核心,再以一定的控制额去收买并掌握其他股份公司的股票,使之成为“子公司”,继之,再由“子公司”通过持有其他公司一定控制额的股票,使其成为“孙公司”,从而形成层层控制体系,日益扩大股权势力。 按照企业股权持有者对企业的影响程度,一般可以将企业的股东分为:控制性股东、重大影响性股东和非重大影响性股东三类。 控制性股东将有权决定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 重大影响性股东则对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能力,但并不决定这些政策; 非重大影响性股东则对被持股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几乎没有什么影响。主要分类自益权和共益权这是根据股权先例目的的不同而对股权的分类,即自益权是专为该股东自己的利益而行使的权利,如股息和红利的分配请求权、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新股优先认购权等;共益权是为股东的利益并兼为公司的利益而行使的权利,如表决权、请求召集股东会的权利,请求判决股东会决议无效的权利、账薄查阅请求权等。单独股东权和少数股东权这是根据股权的行使是否达到一定的股份数额为标准而进行的分类,即单独股东权是股东一人即可行使的权利,一般的股东权利都属于这种权利;少数股东权是不达到一定的股份数额就不能行使的权利,如按《公司法》第104条的规定,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权利,必须由持有公司股份10%以上的股东方可行使。少数股东权是公司法为救济多数议决原则的滥用而设定的一种制度,即尽量防止少数股东因多数股东怠于行使或滥用权利而受到侵害,有助于对少数股东的保护。普通股东权和特别股东权这是根据股权主体有无特殊性所进行的分类,即前者是一般股东所享有的权利;后者是特别股股东所享有的权利,如优先股股东所享有的权利。 公司法72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股权转让股权转让股权转让仪式是指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份让渡给他人,使他人成为公司股东的民事法律行为。股权转让是股东行使股权经常而普遍的方式,中国《公司法》规定股东有权通过法定方式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 股权自由转让制度,是现代公司制度最为成功的表现之一。近年来,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国有企业改革及公司法的实施,股权转让成为企业募集资本、产权流动重组、资源优化配置的重要形式,由此引发的纠纷在公司诉讼中最为常见,其中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是该类案件审理的难点所在。 股权转让协议是当事人以转让股权为目的而达成的关于出让方交付股权并收取价金,受让方支付价金得到股权的意思表示。股权转让是一种物权变动行为,股权转让后,股东基于股东地位而对公司所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全部同时移转于受让人,受让人因此成为公司的股东,取得股东权。根据《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股权转让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但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并不当然等同于股权转让生效。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是指对合同当事人产生法律约束力的问题,股权转让的生效是指股权何时发生转移,即受让方何时取得股东身份的问题,所以,必须关注股权转让协议签订后的适当履行问题。股权转让限制依法律的股权转让限制,即各国法律对股权转让明文设置的条件限制。这也是股权转让限制中最主要、最为复杂的一种,中国法律规定,依法律的股权转让限制主要表现为封闭性限制,股权转让场所的限制,发起人持股时间的限制,董事、监事、经理任职条件的限制,特殊股份转让的限制,取得自己股份的限制。 ⑴、封闭性限制 中国《公司法》第35条规定:“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 ⑵、股权转让场所的限制 针对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转让中国《公司法》第144条规定:“股东转让其股份,必须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进行。”第146条规定:“无记名股票的转让,由股东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将该股票交付给受让方即发生转让的效力。”此类转让场所的限制规定,在各国立法上也极为少见。这也许与行政管理中的管理论占主导的思想有关,但将行政管理的模式生搬硬套为股权转让的限制是公司法律制度中的幼稚病。 ⑶、发起人持股时间的限制 中国《公司法》第147条第1款规定:“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3年内不得转让。”对发起人股权转让的限制,使发起人与其他股东的权利不相等,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各类市场主体平等行使权利不相称。 ⑷、董事、监事、经理任职条件的限制 中国《公司法》第147条第2款规定:“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并在任职期间内不得转让。”其目的是杜绝公司负责人利用职务便利获取公司的内部信息,从事不公平的内幕股权交易,从而损害其他非任董事、监事、经理的股东的合法权益。 ⑸、特殊股份转让的限制中国《公司法》第148条规定:“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可以依法转让其持有的股份,也可以购买其他股东持有的股份。转让或者购买股份的审批权限、管理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另行规定。”1997年7月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发布《关于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的若干规定》第20条规定:“股权转让协议和修改企业原合同、章程协议自核发变更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之日起生效。协议生效后,企业投资者按照修改后的企业合同、章程规定享有有关权利并承担有关义务。” ⑹、取得自己股份的限制 中国《公司法》第149条第1款规定:“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的股票,但为减少公司资本而注销股份或者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时除外。”公司依照法律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票后,必须在10日内注销该部分股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办理变更登记,并且公告。同时,第149条第3款还规定:“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抵押权的标的。”这里的“抵押权的标的”应当更为准确地表述为“质押权的标的”。因为根据中国《担保法》第75条的规定:“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应是权利质押中质押权的标的。如果公司接受本公司的股票质押,则质押人与质押权人同归于一人。 依章程的股权转让限制 依章程的股权转让限制,是指通过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设置的条件,依章程的股权转让限制,多是依照法律的许可来进行。在中国公司法律中却没有此类限制性规定。 依合同的股权转让限制 依合同的股权转让限制,是指依照合同的约定对股权转让作价的限制。此类合同应包括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以及股东与第三人之间的合同等。如部分股东之间就股权优先受让权所作的相互约定、公司与部分股东之间所作的特定条件下回购股权的约定,皆是依合同的股权转让限制的具体体现。

  上一篇:贸易争端没好处 美国货太贵就卖欧货日货 刘强东说道下一篇:亚马逊发汽车端Alexa开发工具包

相关阅读

  • 注册资本认缴制下90%的股东不知道认缴的法律风险!

    注册资本认缴制下90%的股东不知道认缴的法律风险!

      去年3月1日正式实施的新《公司法》,推进了公司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进程,将过去实施多年的注册资本“实缴”改为“认缴”,公司设立从此没有注册资本这一门槛。对于新的制度,有些人误认为,公司股东(发起人)从此无需对注册资本承担责任...

    2024.05.04 00:48:34作者:adminTags:股权认购的法律风险
  • 关于投资并购法律风险参考专刊:股权投资法律风险及风险防控

    关于投资并购法律风险参考专刊:股权投资法律风险及风险防控

      股权投资是从股东手上购买目标公司股东出资权利的一种收购方式。它通过购买目标公司股东的股权或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为股权,股份有限公司为股份)的方式进行,继而实现成为目标公司股东的目的。在股权投资过程中主要存在以下法律风险需要投资...

    2024.05.03 12:31:10作者:adminTags:股权认购的法律风险
  • 家庭房产纠纷怎么打官司一审

    家庭房产纠纷怎么打官司一审

      家庭房产纠纷是指家庭成员之间因房产问题发生纠纷。家庭房产纠纷的处理一般需要通过法律手段解决,其中一种常见的方式就是打官司。   一审是家庭房产纠纷案件的第一阶段,也是最重要的一阶段,因此需要认真准备和考虑。...

    2024.05.01 10:15:13作者:adminTags:家庭纠纷起诉流程
  • 民事纠纷起诉流程和费用

    民事纠纷起诉流程和费用

      1. 民事纠纷起诉流程包含:立案、受理、调解、审理、裁判和实行。当事人可通过书面申请、口头申请或网络申诉等方法提起诉讼,法院将受理并开展各程序。   2. 在民事纠纷起诉中,需要支付一定的费用。其中包含诉讼...

    2024.05.01 10:14:58作者:adminTags:家庭纠纷起诉流程
  • 合同纠纷诉讼交多少钱

    合同纠纷诉讼交多少钱

      合同纠纷诉讼费用是指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必须支付的诉讼费用。一般而言,合同纠纷的诉讼费用主要有以下几种:   1、起诉费:起诉费是当事人在起诉前必须缴纳的费用。根据裁判员把案子承审判时所属的案值类别,起诉费...

    2024.04.30 05:11:00作者:adminTags:合同纠纷起诉费用
  • 合同纠纷起诉费多少

    合同纠纷起诉费多少

      合同纠纷起诉费是指因民事诉讼程序而产生的各项费用,包括诉讼费、律师费、鉴定费、差旅费等。对于一般合同纠纷案件,起诉方需要支付的起诉费一般为人民币二百元至五百元不等。但是对于案件涉及金额较高、或涉及的法律问题比较复杂的情况下,...

    2024.04.30 05:10:46作者:adminTags:合同纠纷起诉费用
  • 起诉程序及其流程

    起诉程序及其流程

      起诉程序是指当债权人发现他人拒绝履行合同义务或拖欠债务时,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对欠债人实施强制实行的一种法律程序。这类程序是为了保护债权人的利益,并保证债权得到有效的实现。...

    2024.04.28 06:32:35作者:adminTags:经济纠纷起诉程序
  • 经济纠纷诉讼怎么办理

    经济纠纷诉讼怎么办理

      经济纠纷诉讼是指在经济活动中发生纠纷时,通过法律途径进行解决。针对经济纠纷的诉讼程序分为以下几个步骤:1. 起诉阶段经济纠纷的起诉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院对起诉状进行审查,检查起诉状中   ...

    2024.04.28 06:32:22作者:adminTags:经济纠纷起诉程序

添加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