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广播电视技术中心法律顾问服务采购公告

  为深圳市广播电视技术中心各类合同协议审核,重大决策、谈判等方面提供综合性法律服务,依法维护深圳市广播电视技术中心的合法权益。

  (2)根据深圳市广播电视技术中心的要求和委托,对深圳市广播电视技术中心项目管理行为及开展的活动提供法律意见、进行合法性审查、法律风险评估和法律论证;

  (3)参与深圳市广播电视技术中心在民商事活动和行政管理活动中的谈判、协商工作,起草、修改、审查重要的法律文书;

  (5)协助日常工作中涉及非重大事项提供律师审核意见书、律师法律意见书、律师函、律师授权声明书等;

  (6)接受深圳市广播电视技术中心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深圳市广播电视技术中心涉及的经济、民事、知识产权、劳动、行政、刑事等诉讼、非诉、调解、仲裁活动和其他非诉讼等法律事务;参与调解、处理涉及的民事、行政纠纷和其他重大纠纷;为处置深圳市广播电视技术中心涉法涉诉案件、信访案件和重大突发性、群体性事件等提供法律服务;

  项目将选取具备相应资质经验的供应商参与,并要求具备有类似工作经验的案例。入围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由招标人组织的评标委员会综合评标确定最终中标人。

  投标人对本招标文件如有疑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联系,超出上述时间提出的任何疑问,采购人可不予答复。

  对于没有提出澄清又参与了该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将被视为完全认同该招标文件,投标截止期后不再受理针对招标文件的相关质疑或投诉。

  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适用于每个投标人。

  本招标项目采取综合评估法,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首先对所有投标人的资格作有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进行详细评审。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对资质与实力、价格、服务方案等方面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采取百分制,按照得分高低及招标文件约定的候选人数产生中标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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