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面调解老人赡养矛盾 市北即墨路人民调解委员会便捷服务居民

  在市北区即墨路街道,调解人民调解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及时回应群众法律需求,提供优质便捷法律服务,努力为亟待解决纠纷的当事人排忧解难,及时高效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近日,即墨路街道调解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坐班律师魏凤玲收到了来自上海路社区居民的求助。

  老人现年95岁,生育三女二儿,近十年来老人一直由其四儿子和二女儿轮流照顾,其他子女常去老人住处探望,该家庭现因赡养问题产生了矛盾。近期,老人因摔倒受伤卧床不起,按照约定应轮到二女儿照顾,但是二女儿因身体原因无法照顾老人,而四儿子的妻子又重病。而其他儿女以老人房产分别给了二女儿和四儿子为由拒绝直接照顾老人。因此,只能将老人送到养老院,但遭到老人反对。

  对此老人如何赡养问题,即墨路街道司法所召集老人子女、社区法律顾问、社区调解员等多方在上海路社区居委会进行面对面调解。

  社区法律顾问魏凤玲表示,赡养老人是每个子女应尽的义务,与房产无关,老人怎样分配是老人的权利。

  即墨路街道司法所所长司培竹调解到,老人养您们小,您们要养她老,养老没有附加条件,必须履行养老义务。

  经过长时间调解,最终协商确定由四儿子出钱租房子,将老人从养老院接出居住,五个子女每人一周轮流24小时照顾老人。值班期间老人的饮食起居及老人所需用品全部由值班子女承担。如期间有困难由姊妹弟兄相互协商解决。

  魏凤玲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益保》的第10条规定,老年人养老主要依靠家庭,家庭成员应当关心和照料老人。这种义务是无期限的,只要父母需要赡养扶助,子女就应继续履行这一义务。并且不能以放弃继承为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据了解,我国新修订的《老年益保障法》正式实施:首次从法律上明确将农历九月初九定为老年节。此外,新法规定:家庭成员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与老人分开居住的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常回家看看’正式写进了法律,如果子女不常回家看老人,应属于违法行为。”更不用说子女不赡养父母的情形了。赡养父母是子女的法定义务,如果不履行该义务,要承担给付赡养费的民事责任;无论在什么情况下,子女都要履行对父母的赡养义务。拒不赡养老人后果严重的可能会构成遗弃罪,会有坐牢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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