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信新零售:关于近日有关集团不实信息的律师声明

  美信集团发布声明指出,关于近期部分网络用户恶意发布美信集团虚假信息的律师声明,近日,我司发现部分网络用户出于不良动机,发布、传播恶意诋毁、诽谤美信集团的文章,误导了广大消费者对我司的正确认识,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

  陕西轩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太原美信日用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委托人)的委托,指派姚博扬、安凯律师,就部分网络用户发布、传播有关委托人的不实信息,涉嫌侵害委托人及其关联企业(美信集团)名誉权事宜,发布本律师声明:

  2022年3月1617日,有网络用户出于不良动机,发布了恶意诋毁、诽谤委托人及其关联企业(美信集团)的文章,该虚假信息严重影响了委托人及关联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及企业形象,损害了委托人的名誉。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用侮辱、诽谤、传播等方式损害他人的名誉。

  本所于第一时间受托向部分涉嫌侵权人及网站发送《律师函》,要求其停止侵权行为、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为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本所已受托对部分涉嫌侵权言论进行证据保全公证,并对部分侵权人及网站提起诉讼;本所将继续关注委托人相关网络舆情,对拒不停止侵权行为的责任人,依法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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