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激励计划要素——模式(非上市公司)

  股权激励有多种模式,从上市公司中最常见的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到业绩股票、虚拟股票还有非上市公司中应用更多的现金股票增值权、员工持股计划、干股、延期支付等等。股权激励并非是上市公司专有,非上市公司,中小型公司目前也有大量股权激励的案例。而且相对于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有严格限制,有相应的法律文件如《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非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模式约束性更小一些。

  (一)激励对象人数:根据公司法相应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由50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如果激励人数超过50人就要考虑股票衍生品的方式,或者另行设计合伙制企业,在合伙制企业内部设计股权激励。与此相对应,如果非上市公司是股份公司,股权激励模式选择更为广泛。

  (二)对股东权益影响:与实际股权相关的激励模式会引起股东持有股权变动。现有股东的的股份可能会被稀释。如果现有股东不愿意牺牲股权。就可以选择虚拟股票、股票分红权或者净资产增值权等方式。

  (三)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如果被激励对象对公司前景不是特别看好,建议使用虚拟股权的激励模式。

  (四)企业所处发展阶段:企业所处生命周期不同阶段,往往激励模式也有较大差异。初创期由于规模小,利润低甚至没有,此时企业合伙人之间更看重人合属性。彼此的理想、目标、价值观的认同。此时应该采用实际股权激励。前提是在保留企业控制权的情况下。

  成长期针对激励对象是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核心技术人员、核心业务人员应该采用不同的激励模式。高管可以给予更多的实际股权,而企业中层和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应该采用虚拟股票、现金股票增值权、业绩股票等激励性较强的模式。

  成熟期企业往往可以采用多种激励模式。衰退期股权的吸引力越来越小,应该考虑更多的现金激励:现金股票增值权、业绩股票等模式。

  华为成立于1987年,是我国最负盛名的民营企业之一。华为的成功与它的激励模式密不可分。华为8万余名员工持有华为公司99%的股份。华为员工的股份由华为工会代持。可以看作是一种特殊员工持股平台。不同于很多公司的员工持股平台,华为员工的股权并不是法律意义上的股份所有权,而是一种虚拟股权。员工可获得一定比例的分红和净资产增值权。该股权不能转让、出售、抵押,也不具有投票权、表决权。离开企业时由华为工会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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