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职律师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党政机关及乡镇党委和政府设立,主要职责包括为重大决策、重大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意见,参与法律法规规章草案、党内法规草案和规范性文件送审稿的起草、论证以及合作项目的洽谈,为处置涉法涉诉案件、信访案件和重大突发事件等提供法律服务等。今年6月,中国贸促会获司法部同意开展公职律师试点工作,首批15名公职律师于8月正式履职。
11月27日,中国贸促会合规建设暨首期公职律师培训班开班。据中国贸促会法律事务部工作人员介绍,本次培训是系列培训的第一期,主题是“系统合规建设与风险防范”。今后将定期开展系统合规培训工作,紧密围绕切实消除合规建设漏洞、补齐合规能力短板、系统提升专业技能及履职能力,开展专业培训工作。
记者在培训班发现,讲师均是来自国资委、海关总署、中国首席法务官研究院、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伦律师事务所等各部门和单位资深专家。中国贸促会各部门、各直属单位综合、涉法业务岗位工作人员参加了培训。
据肖福泉介绍,国资委自成立以来,积极推动国有企业完善以总法律顾问制度为核心的企业法律顾问制度。现在,绝大部分中央企业设立了一级独立的法律事务机构,省属国有重点企业设置法律事务机构的有735家,占比83.62%,其中一级职能部门占比63.51%。中央企业的规章制度、经济合同和重要决策法律审核率普遍实现100%,省属国有重点企业则分别达到95.85%、98.12%、96.26%。
“企业法务人员要避免两种倾向,一是拦路虎,企业事务一到法律审核的时候就受阻;二是盖章手,企业事务一到法律审核就通过,没有进行合理的审查。这两种倾向在现实中并不少见,前者会阻碍企业的发展,后者不能发挥保障作用,都是工作不到位的表现。” 肖福泉建议法务人员充分了解所在企业的业务,用管理意识提供法律服务。经营管理人员也要用法律思维解决管理问题,法律与业务部门充分融合才能保障企业高效运转。
王书宝曾获评“中央企业十佳总法律顾问”。他在授课中讲道,中电集团自2011年9月成立至今,总法律顾问转职率达到93%,法律顾问持证上岗率达到94%。历史遗留法律纠纷案件妥善处置,未发生因自身违法违规行为引起的重律纠纷案件,法律系统为建设世界一流企业集团提供了坚强的法律服务保障和支撑。
王书宝举例说,集团的投资法律评审先由法律部提出初评意见,再由投资评审会审议,经过总经理办公会审议,最后由董事会会议审议。“投资项目需要法律部拿出意见后再进行投资审议,这样在作出投资决策的同时会有法律风险方面的提示。”
此外,对于纠纷案件管理,子企业的普通法律纠纷案件每半年向总部报备,1000万元以上法律纠纷案件需要报批。总部每半年开展法律纠纷案件汇总报告,并对1000万元以上法律纠纷案件做专项指导。另外,对重律纠纷案件还会视情况向国务院国资委请求专项指导。
郭建军历任中兴通讯全球法务总监、酷派集团副总裁兼首席法务官,拥有15年跨国上市公司法律合规风险管理工作经验。作为资深业内人士,他在讲课中列举了业内存在的问题。
面对日趋严厉的政府监管和层出不穷的监管新规,很多金融机构的高层都对合规部门提出要求,即合规要帮助企业寻找灰色地带并在狭窄区域内谋取利益,甚至有时以此作为考核导向,让合规工作按照这一方向调整。“这时,合规部门作为业务部门的智囊为其出谋划策,更像业务部门的一部分,完全丧失了监管的独立功能。”
郭建军指出,这是一个非常危险的信号。事实证明,大部分为企业寻找灰色地带的合规部门都害了公司。因为这样的合规工作不仅没有担当起本来应该担当的职责,还让企业产生了错误认识。“企业经营像一场长跑,不是一两笔买卖。某个阶段的机会放在整个赛程来看可能就是负担,这时候,企业要敢于放弃,做正确的事情永远比‘正确地做事’要重要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