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071股票索赔之华谊嘉信虚假陈述纠纷管辖法院确定

  投资者诉华谊嘉信(300071)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经过半年多时间,其管辖法院终于确定。管辖法院已确定为北京三中院。

  股民可索赔条件:2013年12月3日至2018年5月16日期间有买入华谊嘉信(300071)股票,并且在2018年5月16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投资者可进行索赔报名。(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满足条件的股民可登陆君澜股票登记索赔,或者咨询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俞强律师团队,股民也可发送资料至邮箱,邮箱名为手机,可来电。

  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北京华谊嘉信整合营销顾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300071,以下简称“华谊嘉信”),于2019年3月13日终于公告称,收到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回溯一下华谊嘉信的被处罚过程:2018年 5月21日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收到证监会下发的《调查通知书》(编号:深专调查通字2018360号);2018年11月26日,公司收到证监会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18]153号)。

  据证监会查明的事实来看,此次正式处罚与之前的事先告知书的内容基本无出入,主要是要追溯到2013年华谊嘉信实际控制人刘伟的涉嫌“内幕交易”行为。华谊嘉信在收到证监会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后曾向证监会提出了听证请求,华谊嘉信认为,刘伟刻意向华谊嘉信隐瞒其内幕交易的行为,进而导致《上市公告书》存在虚假记载,华谊嘉信对刘伟的上述行为并不知情,其主观上不存在故意或过失,因此不应认定华谊嘉信信息披露违法,不应对华谊嘉信给予行政处罚,并且公司认为涉案行为并未造成严重后果,刘伟也积极配合调查,因此华谊嘉信请求免于处罚。但是证监会最终还是不予采纳华谊嘉信的申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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