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2日,南京医药600713)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医药”)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南京医药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方案及相关办法,标志着南京医药成为南京市首家实施股权激励的国有控股上市公司。
南京医药于1996年在上交所上市,是中国医药流通类首家上市公司,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完善。近年来,企业不断深化改革,创新发展,规模和效益稳步增长;持续深入推进“三项制度”改革,实现干部能上能下、薪酬能高能低、员工能进能出;不断完善激励机制,一企一策推行任期考核、超利分成等激励措施,并研究探索中长期激励措施。
经过充分酝酿,在新工集团积极推动下,2021年南京医药制定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方案,方案贯彻了依法规范、激励与约束相结合、风险与收益相匹配的原则。南京市国资委积极鼓励支持企业实施中长期激励,全程对南京医药限制性股票方案内容和企业业绩目标予以指导和把关,12月16日正式批准南京医药股权激励计划。南京医药本次股权激励的对象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核心管理和骨干团队等人员。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丰富了企业激励方式,完善了激励体系,有利于充分调动公司核心骨干团队的积极性,有利于引进市场化人才,促进公司“十四五”战略规划和经营目标的顺利实现和未来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