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江苏省高级法院向牧羊集团原股东许荣华的诉讼代理人、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王涌送达了二审判决书。二审判决驳回了范天铭、陈家荣方面的上诉,维持原判。
时隔一年半,二审判决终于正式下达。江苏牧羊集团股权纠纷案二审于2018年12月6日上午9时在江苏省高院开庭,截止到晚上22点30分,庭审结束,未当庭宣判。
此前报道称,许荣华曾与牧羊集团工会主席陈家荣签署协议,以约2400万元将自己的股权转让给陈家荣。之后,许荣华自称在签协议时受到“胁迫”,希望撤销协议。
2018年8月31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该转让协议无效。随后,作为牧羊集团的原工会主席,陈家荣向江苏省高院提起上诉。
公开资料显示,牧羊集团系粮食饲料机械行业“领头羊”,曾是扬州市邗江区重点培养的上市公司种子选手,声名显赫。2014年,它的销售额达到65亿元,被称为“亚洲第一、世界第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