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9年5月3日,通过报纸报道,巴黎和会的消息传到国内,全国人民无比愤慨。5月4日,就爆发了轰轰烈烈的五四。
此时,身在巴黎的郑毓秀,除了通过新闻媒体呼吁英、美、法主持公道,更强烈谴责巴黎和会对中国的不公正。6月27日,即巴黎和会签字的前一天,郑毓秀约集300多名留法学生与华工代表奔赴巴黎西郊,包围中国首席代表陆征祥的寓所圣克卢,逼他不得在巴黎和约上签字。6月28日,签约时刻逼近,在陆征祥寓所的后花园中,郑毓秀急中生智折下一段玫瑰树枝,藏在衣服里,顶住陆征祥的后腰,愤怒地说:“你要是签字,我的这支亦不能宽恕你。 ”
陆征祥没有在和约上签字,中国政府保留了收回山东的权利,而郑毓秀“以玫瑰为枪”的义举,也成为街头巷尾的热议话题。
无论走到哪里,这个“风度优雅,能言善辩”的中国女性,都是人们视线的焦点。她“好演讲”,表情生动,极富鼓动性,还能讲一口流利的法语。在巴黎一次数千人的集会上,她登台演说,用慷慨激昂的语气,宣扬中华民族灿烂的文化,之后,有巴黎的报纸惊呼道:“郑让我们重新认识了中国。 ”
1920年到1924年之间,郑毓秀大部分时间在攻读法学博士学位。 1924年,她在巴黎大学获得法学博士学位,成为中国历史上首位法学女博士。
若干年后,郑毓秀还记得博士论文答辩时的情景:她穿着一件白底蓝花的上装,耳垂上戴着一副母亲送给她的玉耳环,手腕上一对玉手镯,乌黑亮丽的头发,尽显东方女性的气质和风韵。在巴黎大学一座哥特式建筑风格的教室里,主考官穿着红色长袍,坐在巨大的桌子前,郑毓秀手执论文站在他们面前,微微颤抖的声音,回旋在教室里。那一刻紧张而激动,当主考官全票通过郑毓秀的博士论文后,她向老师们深深地鞠了一躬,表示真诚的谢意。然后,她激动地冲出教室,扑向早已在外等候的丈夫魏道明高喊:“通过了,通过了。 ”
郑毓秀取得巴黎大学法学博士学位后,乘船返回中国,中国法制史也由此翻开了全新一页。在当时那个年代,中国妇女的社会地位已有所提高,可以从事各种自由职业,但律师这个职业,一直是女性的禁区,根据1915年司法部颁布的章程,律师应为“满二十岁以上之男子”。郑毓秀成为涉足这一禁区的第一个中国女性。
在仔细研究了中国的司法制度后,郑毓秀发现,作为一名取得法国律师牌照的中国人,她可以在法国租界的法庭出现。1926年,她与丈夫魏道明在上海法租界开设了一个律师所,成为有史可查的第一个中国女律师。
她完成了从女侠到律师的华丽转身。在执业期间,她屡屡打赢官司,其中最具知名度的,是京剧大师梅兰芳与著名女伶孟小冬的离婚案,郑毓秀作为孟小冬的辩护律师出面调解。最终,梅大师以4万元平息了这场官司。
她的律所一时门庭若市,应接不暇。就连杜月笙都对她赞叹不已。她的诉讼费动辄以万元计,据说,仅一件房屋拆迁案,郑毓秀所获得的诉讼费,“就等于上海大的一个头等奖。 ”
但在郑毓秀眼中,律所“并非纯粹赚钱营利之机构”。北伐军逼近上海时,20多名党人被当局拘捕,郑毓秀在法庭上引经据典,将他们引渡到法租界保护。1926年,大学教授杨杏佛在上海被捕,郑毓秀又利用关系向当局施压,杨最终得以释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