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受理上诉人李翰珲因与被上诉人张成、原审第三人郑希、林祖尧、王安琴、黄龙迪、彭慈刚、李振华合伙协议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0)粤01民终1954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4591元,由李翰珲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经济纠纷起诉费用怎么算
经济纠纷起诉费用是指在经济纠纷案件中,一方当事人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向法院提起诉讼所产生的费用。起诉费用通常包括诉讼文书费、诉讼保全费、鉴定费、律师费等各种费用。 首先,诉讼文书费是指起诉一方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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