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受理上诉人李翰珲因与被上诉人张成、原审第三人郑希、林祖尧、王安琴、黄龙迪、彭慈刚、李振华合伙协议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0)粤01民终1954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4591元,由李翰珲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四川成渝终止购买荆宜公司85%股权 标的股权存在纠纷
中国经济网北京2月14日讯 四川成渝(601107.SH)昨晚发布关于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司于2024年8月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2024年8月1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