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分支机构投标的,必须由总公司(总所)授权【依据《投标人资格声明函》及其附件、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及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三)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于资格审查时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时间:在交易中心网站会员专区进行项目投标登记前,供应商需办理交易中心供应商信用档案(办理方法请参阅本公告附件3)。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1年9月13日公告之时至2021年10月7日 23:59期间(北京时间)登录交易中心网站会员专区完成本项目投标登记(本项目不收取采购文件工本费)。供应商可登录交易中心网站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一)提交投标文件时间:2021年9月13日公告之时起至2021年10月8日 9:00(北京时间)。
(一)根据广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关于做好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供应商应在交易中心网站会员专区进行项目投标登记前通过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二)本项目运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信用评价体系2.0,信用评价分计入综合评分,请供应商根据《广州公共资源交易政府采购领域信用评价体系2.0指标说明》对相关资料进行登记或更新,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
(三)本项目要求在评审过程中进行现场答辩,建议供应商在投标文件解密时间截止后1小时内到达交易中心等候。答辩开始时间由评审委员会确定,如供应商未在评审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到达答辩地点进行答辩,评审委员会有权视其放弃答辩。等候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445号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太阳广场)四楼。
3.电子投标技术支持电线转“系统帮助咨询服务”、、(工作日服务时间:每天8:30-17:30)
5.项目开标、评审咨询:政府采购交易部,联系人:李静春,联系电话:(020)28866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