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以上就为您解决了签订合同后离职的问题,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总而言之,如果没有对所在单位造成经济损失,而且又尽到了提前日通知的义务,不予理会用人单位的赔偿要求。
杨杰律师做到诚信待人,才能获得企业和当事人的信任,将法律事务和案件大胆放心的交付给律师;谨慎从业,是一种严谨的工作态度,胆大心细,才能紧紧抓住案件中有利于当事人的重要细节,促成案件的胜利;勤勉认真,学习永无止尽,办案之外,律师应将每一次的办案经历当成学习的机会,加强自我提升,应与时俱进熟知各种法规的变化,做到办案中的应变自如;优质,是每一个律师追求的办案目标。
当事人之间对保管费用的付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进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如果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就依有关合同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如果还不能确定的,应当在领取保管物时,由存货人支付保管费用。存货人未在约定的期限支付必要费用的,保管人可以就保管物行使留置权。如果保管物已返还,保管人则可以方式请求存货人支付保管费用。
钱塘外运又转委托被告分代理出口。分接受委托后,通过外轮代理申请舱位。作为被告远洋运输代理人的外轮代理指派了箱号为——等个英尺集装箱。由于运输条件是,因此,分作为发货人的代理全权负责对货物的点数、积载,对集装箱的检查、铅封。当年月日,外轮代理收到个满载集装箱后代船方签发了清洁提单。同时发货人在原告分处保海上货物运输的险和一切险。
杨杰律师擅长于、民商事诉讼代理及非诉讼业务。诉讼策略丰富,在整个诉讼程序中能够熟练运用各类技巧来争取胜利机会。针对误判案件知道启动审判监督程序积极维权,并在代理案件中积累了许多成功的经验。在非诉讼及法律顾问业务方面,特别针对企业改制、公司、资产重组、技术及产权交易、投资预测以及如何防范经营风险、知识产权保护、债权损害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细致的研究并成功为企业出具了若干法律意见书。
合同的形式有什么要求?合同的形式,是指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外在表现形式。我国合同法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口头形式、书面形式和其他形式。合同的口头形式指当事人只有口头语言为意思表示订立合同,而不用文字表达协议内容的合同形式。口头形式优点在于方便快捷,缺点在于发生时难以取证,不易分清责任。口头形式适用于能即时清结的合同关系。书面形式是指当事人以合同书或者电报、电传、电子邮件等数据电文形式等各种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订立合同。书面形式有利于交易的安全,重要的合同应该采用书面形式。书面形式又可分为下列几种形式:由当事人双方依法就合同的主要条款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并由双方当事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人签字盖章。格式合同。双方当事来往的信件、电报、电传等也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存货人(是否)允许保管人将保管物转交他人保管。存货利义务存货人应当自己负担保管物灭失、毁损的风险。存货人寄存、有价证券或其他贵重物品而未作声明的,该物品毁损、灭失后,保管人可以按一般物品予以赔偿,除非保管人有故意或重大过失。存货人对于有瑕疵的保管物或按保管物的性质需要采取特殊保管措施的保管物负有告知义务,在其违背其告知义务时,应承担风险负担义务。
杨杰律师,是上饶非常专业的律师,坚持法律至上,正义至上,为律师工作的座右铭。实践中坚持追求效益效能优化效果,努力减低当事人的风险和损失,全力维护当事人之一切合法之权益。执业以来,以良好的业绩获得了良好的口碑,赢得了当事人的信任与肯定。在上饶享有较高知名度。目前,在公司专业、合同专业、侵权专业、公司重组重整业务方面有较多心得。案后当事人回头率(介绍、推荐、求助)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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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费24小时在线咨询_杨杰律师】十补充与附件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十合同效力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份,送留存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