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单位报来的“关于购买2020年度法律顾问服务的计划”收悉。请你单位严格按照《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第102号令)组织实施。
为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的作用,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依照《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昆明市行政机关法律顾问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昆政发〔2016〕11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市政府办公室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购买法律顾问服务。根据市财政局印发的《昆明市市本级2018年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昆财非税〔2018〕170号)以及《昆明市财政局 昆明市司法局关于发布昆明市司法局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的公告》(昆财行〔2018〕157号)文件精神,现编制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通过购买服务,择优选聘2家律师事务所,达到优质优价选聘法律顾问的目标。被聘用的律师事务所按照依法、勤勉、敬业、高效的原则,通过调查研究,以出具法律意见书或者审查函、参加有关会议、参与谈判、日常咨询、委托代理、专项法律服务等方式,为市政府办公室提供法律服务,并对其所出具的法律意见负责。
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云南省2019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昆政办〔2019〕33号):“部门集中采购目录之内且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在20万元(不含)以下,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之外且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在5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由采购单位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的规定,该项目拟通过本部门自行采购方式来确定承接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