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的目的,是达成离婚。不管是法院判决准许离婚,还是法院调解离婚,这都算达到了离婚的目的。很多人都认为离婚诉讼也是打官司,没离成功就是官司打输了。其实不是的,离婚诉讼没有输赢,只有离婚没离婚。即使是判决不准离婚的判决,也是为了下一次能判决离婚所做的准备。
起诉需要立案,材料的准备我之前的文章里写过,不明白的可以回过头去看看。这里说说怎么做才能更好更快的达成离婚的目的,打完离婚官司。
起诉之后,要尽可能早的询问承办法官是谁,最好要个联系电话,方便及时联系。法院首先要做的是向被告送达相关的诉讼文书以及开庭传票等,所以作为原告的你,除了诉状上写明的被告的住址之外,最好及时向法院提供被告的其他具体住址,方便送达。只有尽快送达了相关手续,才能确定开庭时间或者安排庭前调解。送达不到手续,没有办法安排后面的程序,很耽误时间。
至于是先开庭还是先调解,各地的做法不同。如果是先开庭,等知道了开庭时间,就要早做安排早做准备,把相关的证据之类的准备好,并安排好时间、行程等。尤其是在外工作或平时比较忙的,最好弄个提醒,别忘记了,否则法院会因为你没有到庭参加诉讼,把你的案子按撤诉处理。如果是先调解或者安排庭前证据交换,你可以先考虑一下调解方案,到时候好提出来,并想好能让步的底线,才不至于因为情绪不稳而做出后悔的决定。
如果是先开庭,一般庭后也会安排时间进行调解。这里重点说一下怎么通过调解达到目的。法官或法官助理,一般会先了解当事人的心理预期,也就是通过诉讼达到什么样的目的。比如你是原告,你肯定要求离婚,但被告可能坚决不同意离婚,也可能以不同意离婚为条件想达到其他的目的(比如争取孩子的抚养权抚养费、财产多分、彩礼等)。除非两方的心理预期相差很远,法院都会尽量调解。这时候,作为原告就要分清轻重缓急,假如如果对财产没那么看重,可以适当的让步以求达到主要的离婚目的。原告的主要目的是离婚,所以对于孩子、财产等,对方的态度十分坚决的情况下,可以适当的让步,以求尽快达成协议、达到离婚目的。切忌为了蝇头小利、无关紧要的诉求,导致协议不成,从而离不成。
重点说一下有些人,在诉讼中为了一些生活中的小事,或者在与对方交流之中说话难听,从而生气、不忿,因为生气而不计后果的不让步。最后结果只能是法院依法判决,但其实法院判决只考虑夫妻感情有没有破裂。只有破裂了才会判决离婚(至于怎么是感情破裂,我也写过,请往前翻),一般都是判决不准离婚,半年之后才能再次起诉。这就很得不偿失了。所以千万不要因为小事而耽误了大事,做典型的因小失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