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上的离婚冷静期遇到了现实中的不冷静离婚者

  2020年8月6日,庐山市公安局发布案情通报,通报称:8月6日下午4时许,庐山市发生一起命案。郭某和妻子万某因离婚发生冲突,将万某杀害,随后自尽身亡。据了解,男子因离婚在法院门口驾车撞妻开车将妻子撞倒后,用大石块将妻子砸死,随后服毒。

  我们知道,最近全国各地正在如火如荼宣传民法典。说到民法典,与我们老百姓最相关的莫过于离婚冷静期制度。

  之所以设立这一制度,按2020年5月14日全国会法工委民法室相关负责人的官方回应,理由是:近年来,我国离婚率不断攀升,民政部数据显示,2019年,我国登记离婚达415.4万对,其中不乏轻率离婚、冲动离婚现象。对此,民法典将“离婚冷静期”纳入婚姻家庭编的登记离婚程序。

  1950年4月1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经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同年5月1日开始实施,是新中国成立后出台的第一部具有基本法性质的法律。《婚姻法》的实施,对保护妇女权益,提高妇女地位,提高婚姻质量等,都起到积极的作用。

  《婚姻法》颁布后虽成就斐然,但破除封建婚姻制度与男尊女卑思想并非旦夕之功。在其实施后3个月里,江苏某9个县仍有119名妇女或被打死。据当时《解放日报》报道,某些地方干部“故意拖延、为难,甚至干涉,压制离婚、结婚”。浙江金华有两位青年自由恋爱,却被村干部和民兵拘禁,说是“违反纪律”,女方愤而;洛阳妇女王玉四次申请离婚,均被法院工作人员找借口不予受理,最终她惨遭丈夫杀害。

  《婚姻法》的规定,无异于一场强震,给那些在不幸婚姻中寂然无助的妇女们带来了希望,以前想都不敢想的离婚像潮水一样奔涌。据统计数字显示,在北京等21个大中城市中,1950年1月至4月受理离婚案件9300件,法律颁布后,5月至8月猛增到17763件,增加了91%。从全国来看,1950年离婚案近19万件,至1953年到达顶峰,达到了117万件。而且提出离婚的多数是女性。离婚的理由,大部分是因包办婚姻引起的,亦有重婚、遗弃、等。

  但是,更多的妇女,离起婚来并不那么顺利,甚至遭遇非人的折磨。如绥远省达拉特旗的一名妇女提出离婚,被丈夫用锥子剜掉左眼,用镐头将腿打断。

  陶林县(现属内蒙古察哈尔右翼中旗)一个农民把要求离婚的妻子戴上脚镣,在黑屋子里关了40多天。

  反对的不仅只有男人,还有不少领导干部,觉得婚姻法就是把女人一下子捧得太高,没把男的放在眼里。于是想法设法不让婚姻法得到推行,河北襄阳的一个寡妇想改嫁,被村干部吊起来打,使她第二天就了。《婚姻法》实施后,在有些地区,不断发生妇女与被杀事件。

  高层很快注意到了这个严重问题!1952年11月26日和1953年2月1日,中央有关部门相继发出了关于贯彻《婚姻法》的指示,规定以1953年3月为“贯彻婚姻法运动月”,号召人民群众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一个宣传婚姻法和检查婚姻法执行情况的运动。

  1951年10月,4个检查组奔赴全国,进行了为期两个月左右的《婚姻法》执行情况检查,了解了法律贯彻过程中的主要问题。同时,一些违反《婚姻法》的犯罪分子受到了严厉制裁,以山西省为例,便有赵城县干部靳书田杀害妻子后被判处死刑、长治专区将15名杀妻罪犯判处死刑等案例。

  于是,各种青年会、家长会、婆婆会、媳妇会、男人会、妇女会不断召开,大张旗鼓宣传婚姻法、婚姻自由思想,可以说,是一场彻底的婚姻启蒙运动。

  据当时中南军政委员会司法部的估计,整个中南区在1950年5月后的一年之内,因婚姻问题被害和的超过了一万人。自婚姻法颁布以后至1952年底,华东地区因婚姻问题和被杀的男女共11500余人,全国每年因此而死亡的人数在七八万人左右。研究表明,婚外性关系和离婚是导致与被杀现象产生的两个直接诱因。” (摘自《立法史:被误读为离婚法的婚姻法》)

  前事不忘,后事之鉴。但愿70年《婚姻法》实施引发的悲剧不要再重演,因为生命都没有了,离婚又有什么意义?

  26岁的北京女子董珊珊于2008年下半年结婚。2009年4月,因家庭暴力她到法院起诉离婚。期间其夫多次劫持董并殴打,董于2009年8月11日逃出,8月14日住院治疗,10月19日在医院死亡。2010年7月2日,朝阳区法院以其夫犯罪,处有期徒刑六年零六个月。判决作出后,董珊珊的母亲表示强烈质疑,“赔上我女儿一条命,他只坐六年半的牢”。

  在这起家庭暴力致死案中,国家力量的干预力度令人失望。董珊珊的母亲称,数次关于女儿遭遇家暴的报警中,她得到的回复大致都是不好管,以致董母在一次报警中哭诉:“次次报警你们次次都说是合法夫妻,可是他们不是一般的夫妻,我闺女会被打死的,是不是早晚有一天我闺女被打死了你们才会管?”

  2009年5月26日中午12:36分,在距离云南嵩明县城约20公里的滇源镇白邑法庭后院内,一男子挥舞镰刀砍伤两名女子,其中一人死亡。犯罪嫌疑人邓加喜与受伤女子杨昌美是夫妻,死者张丽平系杨昌美的表妹。当天,因邓、杨两人的离婚官司将在13:00开庭,双方及亲友提前来到白邑法庭的后院等候。此前邓加喜一直劝说杨昌美不要离婚,但被拒绝。

  2010年9月12日,石家庄市行唐县人民法院,一对夫妻到法院协议离婚。法庭质证结束后,双方核对笔录准备签字的时候,丈夫突然掏出随身携带的水果刀,向女方连刺4刀,致女方当场死亡。

  一个女孩子为了追求幸福,摆脱婚姻的羁绊结果反而送了性命,让人感伤不已。于是网上议论纷纷,一如以往的情形,大部分网民指责法庭干警保护不力,什么不入耳的话都有。普通民众真的不了解我们的基层法庭。一个法庭,4-5人,一部警车,一年300件左右案件,这是全国平均的法庭状况。东部发达省份的情况要稍好些。但恐怕还没有哪个法庭有2名以上的法警,也没有哪个法庭配有枪械。你让法官怎么样赤手空拳保护当事人?

  大约是1999年,我在一处乡镇法庭工作。乡镇法庭受理的离婚案件不少。一般来说,我们会根据原告的起诉,分别情况区别对待。如有暴力倾向的男方,往往会特别注意。诸如进行心理疏导、法律警示甚至于要求其家人一同到庭或者邀请当地的村委有关领导进行调解。而且特别告知男方不能在离婚诉讼期间殴打女方,否则要追究法律责任云云。所谓特别措施不过如此,口头多于行动,不过一般来说还是可行的。因为那时老百姓有普遍怕官的心理。

  但总有不听话的。有一天,上午开庭调解一起离婚案。大家知道,这往往是先调合好再调离婚的。我当时是员,调解没成功,快到中午了,审判员宣布休庭。另定时间再开庭。签好笔录,先让女方先走,并再次告诫男方不能对女方有威胁、殴打等行为。男方口头承诺。估计女方已经快到家了才送男方出了法庭。

  从食堂吃完午饭,刚刚回到办公室。接到那个女孩子打来的电话。“法官,XX要打我。”“我在饭店吃饭,他找到了我,他说同意离婚了,并说和我来法庭调解离婚,我们在法庭门口,他开始威胁要打我”。我未放电话,立即报告在一边的庭长。庭长说,“让她打110报警”。

  不得已,庭长领着我往大门口跑。我们俩可是手无寸铁呀,法庭哪有所谓的警械呀!见到男的,庭长大喝一声,“你要干什么?!”吓那小子一跳,“我想让她回家过日子,她不想回,我吓唬她一下”。看样子问题不大,庭长和我把他们喊进法庭,又做了一些说服工作。

  可是,作为一名普通法庭工作人员,你赤手空拳,到底有多少办法呢?不能说法官不关注百姓的生命,可法官的自身生命安全也难保呢(全国发生过多起杀害法官案件)。

  还有一种情况在农村也常见。在审理离婚案件的过程中,女方坚决要求离婚,而男方坚决不同意离婚,男方为了阻止女方的离婚诉讼,在开庭时带人抢走女方;有的离婚案件,女方离家出走长期不归杳无音讯,一旦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男方便纠集一帮人抢走女方。这更要靠当事人的自我保护了。

  1988年4月26日晚11时许,陕西省礼泉县烽火村接待站北平房一间黑屋里传来一阵阵撕心裂肺的呼救声。村民武芳被仰面抡倒,有人骑在她的身上,有人抓住她挣扎的双手,在短暂的撕扯扭打过程中,一种液体朝武芳迎面倒下,随着便是强烈的烧灼感。液体顺着武芳的头颅,流进武芳的耳朵,流进武芳的眼睛,又顺着脸颊和脖子往下流……之后,有人撩起她的毛衣,有人将罪恶的液体一面往她的、腹部倒……1981年,24岁的武芳由父母包办,十分不情愿地嫁给了烽火村的王茂新家。结婚一年多有孩子后,王、武夫妻关系恶化,没完没了地吵,没完没了地打,不堪忍受丈夫殴打的武芳没完没了地逃。1987年,武芳逃到了陕西韩城市,呆了近一年后被骗回村中。当天晚上,便发生了罪恶的毁容、毁身伤害案。案发三年后,青年作家七下咸阳,突破重重障碍取得丰富的第一手资料,历时五年,写出了长篇报告文学《大国寡民》。

  有“世纪审判”之称的辛普森杀害前妻案,能证明辛普森是真凶的证据不少:其一,在其住宅发现死者血迹;其二,他不能说明案发时身在何方;其三,其手掌有割伤痕迹;其四,其有虐妻记录。总之,定罪证据颇为充分。但是该案也存在很多疑点,特别是对被告人辛普森的手穿不进血手套,导致法庭裁决辛普森两项杀人罪名均不成立。而逃脱法网十多年后,辛普森在新书《如果我干了》中,细述“杀妻”经过,在全美再度掀起轩然大波,更让其前妻冤魂难安。看来,婚当然要离,身体安全不可忽视。

相关阅读

  • 诉讼离婚的程序、条件、特殊保护

    诉讼离婚的程序、条件、特殊保护

      诉讼离婚,是指夫妻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依法通过调解或判决而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方式。   (1)诉讼外调解。“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在...

    2024.04.19 05:34:47作者:adminTags:诉讼离婚的程序
  • 律师如何办理离婚纠纷

    律师如何办理离婚纠纷

      离婚纠纷是律师日常工作中的一个重要领域。作为律师,在处理离婚纠纷时,需要遵循一系列专业的法律程序和规定,以确保每一位当事人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首先,律师必须与当事人进行充分的沟通和了解。了解婚姻关系的...

    2024.04.19 05:34:32作者:adminTags:律师办理离婚案件
  • 去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程序是什么如何起诉离婚

    去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程序是什么如何起诉离婚

      去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也就是提起离婚诉讼,离婚诉讼是指夫妻中的一方基于法定离婚原因,向人民法院提起的、由人民法院对婚姻关系的维持与否进行判决的诉讼。起诉离婚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并且要向法院提交相应的证据材料。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

    2024.04.17 00:57:34作者:adminTags:离婚诉讼流程
  • 诉讼离婚全流程1分钟看完

    诉讼离婚全流程1分钟看完

      3、立案的时候递交民事诉状2份、结婚证、夫妻两人的身份证、小孩的户口或出生证原件,如果有财产需要法院分割,还要带上财产相关证据,如房产证、机动车行驶证等。证据需要交2套复印件(法院案卷中一份,发给对方一份)。...

    2024.04.17 00:57:20作者:adminTags:离婚诉讼流程
  • 家暴怎么离婚 - 找案源 - 大律师网

    家暴怎么离婚 - 找案源 - 大律师网

      只要双方同意离婚并且能对财产分割问题、孩子抚养权问题协商一致,就可以到一方当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若是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财产问题、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协商不好,只能诉讼离婚,诉讼离婚是否能一次性离掉需要看另一方是否存在法定的离婚...

    2024.04.15 16:36:40作者:adminTags:家庭暴力离婚怎么离
  • 诉讼离婚律师费收多少钱

    诉讼离婚律师费收多少钱

      在诉讼离婚过程中,律师费用是无法避免的一项开支。律师费用的多少取决于离婚案件的复杂程度、所在地区的收费标准以及律师的经验和知名度等因素。   通常情况下,律师费用会以小时费用的形式计算,律师根据案件的复杂程...

    2024.04.15 03:50:20作者:adminTags:离婚律师收费
  • 离婚诉讼一般律师费要多少

    离婚诉讼一般律师费要多少

      离婚诉讼律师费的数额因地区、律师资历、争议的复杂性以及个案的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一般来说,律师费通常是基于律师服务的时间和专业知识而定。   在一些较为简单的离婚案件中,律师费可能相对较低,大约在数千至数万...

    2024.04.13 20:21:14作者:adminTags:离婚律师收费
  • 东莞婚姻律师

    东莞婚姻律师

      周乃文律师(律师执业证号:03);东莞本地资深律师,祖籍湖南永州人,广东南天星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副主任;十几年法律服务经验,全日制西南政法大学毕业,践行“博学、厚德、重法”校训;遵守职业道德,法学功底深厚,经验丰富,人脉资源...

    2024.04.12 11:44:28作者:adminTags:东莞婚姻律师咨询

添加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