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的一天,34岁的罗女士找到北京盈科(昆明)律师事务所律师杨飞剑,请他帮忙处理离婚事务。罗女士表示,她和丈夫结婚8年,有一个孩子,此前夫妻感情不错,但近几年关系严重恶化。她身患疾病,丈夫不但不帮助治疗,反而将她赶出家门。罗女士说,她和丈夫感情已破裂,坚决要求离婚,而且越快越好。
听完罗女士的叙述,杨飞剑决定接下该案。随后,杨飞剑向罗女士分析了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配、债务分担等问题,并在举证期内完成了相关证据收集,等待开庭。
然而,就在举证期届满之际,杨飞剑却接到了罗女士的电话,罗女士说的话让杨飞剑感到错愕,更重要的是,之前所做的工作都被推翻了。罗女士说,她感染了HIV。
2009年,罗女士与杨先生经人介绍后结婚,婚后感情不错。第二年,两人的儿子出生,他们的争执也就此开始。近两年,两人关系越来越恶化,双方曾多次提及离婚,但均由于财产及孩子的抚养问题没有达成一致而迟迟未办。
2015年,罗女士因病住院期间被查出感染了HIV病毒,但什么时间、什么原因被感染的却不得而知。得知妻子的病情后,杨先生和孩子第一时间去医院做了检测,万幸的是两人均未被感染。但对于妻子的病情,杨先生却产生了一些想法,因为两人未做婚前检查,杨先生认为妻子“婚前就患病,但却一直隐瞒”,而这一点,也成了杨先生与妻子感情破裂的最大原因。
罗女士患病后,需要长期维持药物治疗,又无法工作,因此基本没有个人收入,但丈夫却没有积极为其治疗。在二人长时间的不断争吵后,杨先生没有经过罗女士的同意,就将其所有生活用品全部打包寄回老家,并拒绝罗女士回家居住。无家可归的罗女士最终决定起诉离婚。
杨飞剑接手案件时,罗女士提出的离婚诉求为尽快离婚并争取孩子的抚养权,而对自己的身体状况,则称“肺部患病,需要长期药物治疗”,丝毫没有提及其感染HIV。
针对罗女士提供的信息,杨飞剑开始着手调查、收集证据。在争取孩子抚养权方面,杨飞剑认真分析了夫妻双方情况,从教育背景、经济收入、思想品行、能为孩子提供的居住教育环境等方面综合考量,提取了有利于罗女士争取抚养权的有利证据,使得这一诉求基本可以实现。
在夫妻财产分配方面,由于两人婚后所有财产均为存款,且全部在丈夫杨先生名下,而罗女士被赶出家门后,对财产状况一无所知,因此,为避免财产被转移,杨飞剑第一时间申请法院冻结账户。经查明,杨先生名下共有8张,但每张卡里具体是否有存款、有多少存款却无法确定。同时,杨飞剑又被告知,法院冻结个人的账户一般不能超过两个,所以需要他们尽快确定冻结账户的存款情况。面对这一棘手问题,为保障罗女士主张权利,杨飞剑多次向法官进行情况说明,申请法院调取杨先生全部8张卡的银行流水。由于时间紧迫,拿到法院开具的多张调查令后,杨飞剑放下手头所有工作,用一天半的时间锁定了存款流转情况,最终确定杨先生名下所有的存款为12万余元。
然而,就在万事俱备之时,突发状况却打乱了杨飞剑的思路。一是杨先生在收到起诉状后,对罗女士向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提出管辖权异议,认为该案件属于其经常居住地昆明市呈贡区法院管辖。对于该问题,为节省时间,不耽误离婚诉讼案件的办理,杨飞剑当机立断,接受杨先生的管辖权异议,将案件转交由呈贡区法院审理。
另一个问题,则是罗女士对自己真实病情的隐瞒。出于害怕被歧视、律师不愿帮助自己等原因,罗女士谎称自己肺部患病,直至证据提交阶段才告知律师感染了HIV。得知实情后,杨飞剑此前对于争取孩子抚养权的论证必须全部推翻,且需要重新做大量工作,以应对被告方就此问题的辩诉。与此同时,杨飞剑还花费了大量时间,就无法得到孩子抚养权这一现实对罗女士进行了耐心解释和安抚。
呈贡区法院对罗女士离婚起诉案件依法进行审理后,认为夫妻关系破裂,无和好可能,准予罗女士解除婚姻关系的诉求;判处杨先生名下所有夫妻共同财产平分,补偿给罗女士;夫妻婚生子由杨先生监护并直接抚养,罗女士有权探望孩子。判决生效后,杨先生对财产分配判决不服,向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昆明中院二审后,查明事实证据,维持原判。
对于管辖权,根据《民诉法》规定,提起诉讼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法院受理,当被告户籍地与常住地不在同一个地方时,一般由常住地法院管辖,常住地指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的住所地。
对于抚养权,根据《婚姻法》规定,在起诉离婚案件中,两岁以下的孩子一般判由母亲抚养,超过两岁后,原则上考虑判由可以给孩子提供健康成长环境的一方抚养。本案中,若原告处于正常身体状况下,可以争取到抚养权,但由于原告患有HIV,而被告身体健康,所以原告不可能获得抚养权,且要负担孩子的部分抚养费。
杨飞剑说,在该案中,除法律之外,更加需要考虑的是人性与责任的问题。而对于案件的办理方式,更要大胆假设、分析当事人的真实境况,做好应急方案,同时注重与相关部门的沟通技巧,最大限度为当事人争取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