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新年伊始,各大房地产商都在忙着清点盆满钵满的上一年究竟赚了多少,楼市似乎走出调控的低谷,渐渐从萧条走上回暖。房价上涨、业主毁约,长期以来买卖双方僵持胶着状态大有买方溃败之势。最近,深圳又爆出某银行楼市低谷时“趁火打劫”,“敲诈”购房者的丑闻,而前段时间炒作的抛房猜测目前也有已被证实,层出不穷的房叔房婶,更给复杂多变的楼市增添一丝乱象。
深圳地产律师张茂荣向《投资快报》记者透露,近日,其供职于律师中介公司的一位朋友急电求助,说他的客户在赎楼交易时遭遇银行“敲诈”,提前还款116万被要求必须先支付高达5.7万的罚息。
2010年5月底,一位深圳市民在某银行办理了合计120万元30年的房贷,7月开始正式供楼,还到今年1月时还有本金约116万元,近日向该银行提出提前还款申请时,才猛然发现提前还款需交罚息5%,他需要缴纳罚息超过5.7万元。
经了解得知,该笔发生于2010年5月的楼市调控之后,借款合同条款规定:“对提前归还的本金,人不退还已计收的利息,同时人有权按借款人提前归还的本金的5%向借款人收取提前还款补偿金,用于补偿提前还款日至到期日的利息”,而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时只被要求在空白合同上签字是业内众所周知的潜规则,据当事人介绍,此笔高额赎楼罚息既是被银行所黑,银行方面于签订合同后在空白栏单方添加了5%的高额惩罚性的“违约金”。
张茂荣律师认为,根据《合同法》第208条规定,提前还款是当事人的权利,是义务的提前履行,不同于其他合同的恶意违约,且最高院关于《合同法》的解释也明确规定即便是根本违约,违约金也不应超过实际损失的30%。客户提前还款,对于银行而言,这116万元提前还款之后,同样也会放贷给其他人,其损失少之又少,5%的违约金明显过高,如果购房者申请降低,相信法院会进行调剂。《合同法》中“借款人提前偿还借款的,应该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条款说明,提前还款不同于其他合同的违约,所以银行不应当设置高额的惩罚性违约金。
新年刚进入第二个工作周,业主因房价上涨恶意毁约第一案就在深圳出现。张茂荣律师透露,他的委托人最近就遇到了无奈又棘手的买房纠纷案件。
2012年11月3日买卖双方签订房屋销售合同。买方随后支付定金2万、交房保证金5千、监管首期款77.5万,并通过42万元的公积金审批,业主实收房款112万。2012年12月2日,担保公司为业主完成赎楼。然而,办理递件过户时房价已经上涨数万,业主毁约行为刚刚开始。
首先,卖方业主的妻子出面,以房屋属夫妻共同财产,妻不同意出售,合同无效为由拒绝交易。在买方代理律师表示房地产证登记为丈夫个人,即便实际属夫妻共同财产且合同无效,丈夫也要承担违约责任后,业主又改口说同意交易,但必须以实际成交价过户纳税(买方需多支付近20万元税费),试图逼迫买方放弃购买。
经了解,业主房屋属于五年以上家庭唯一住房,符合减免个人所得税和营业税条件,买房表示同意以实际成交价过户,请业主妻子在购房合同上签字同意交易,并于2013年1月4日办理递件过户及申请免税手续。然而,元旦期间,业主又表示吗,房屋属于其个人婚前财产,与其妻无关,其妻没有任何签字义务,要求1月4日以实际成交价过户,试图继续以承担高额税费要挟买方知难而退。
此后,业主利用各种借口多次推脱、躲避前往产权中心登记,不同意迁出户口,导致不欢而散,双方纠纷至今未了。
对于2013年的地产市场来说,各地房叔房婶乃至房姐的涌现,从一开始的让人始料未及,慢慢变成见怪不怪的老生常谈。
番禺局政委蔡彬拥有21套房产;山西蒲县煤炭局长郝鹏俊有36处,其中35处在北京;上海外高桥600648)保税区处长陶建国29套房产;浦东新区副区长康慧军14套房产;郑州市二七区房管局原局长翟某的女儿在一经适房小区拥有11套房产,而翟某一家四口皆有两个户口,全家共拥有29套房,已交易7套房,并涉嫌倒卖经适房……近日,网上又有人实名举报证监会福建监管局田荔琴一家拥有16套房产。
打开互联网搜索引擎,房叔、房婶、房妹等词赫然成为名片版的专属名词,并伴有详细的背景资料、个人介绍和大量新闻报道。
张茂荣律师透露,据其了解深圳中介所知,最近确有突然增加的很多急卖房源,业主多是公务员,其感慨,2013年可能是抛售房屋最多的一年。
乱象背后的始作俑者是什么?一般来说,交易双方毁约主体的变化从来都是房价变化的晴雨表,房价上涨业主毁约,房价暴跌买方毁约是见怪不见的事情。张律师表示,其工作团队最近除了大量接触以上典型业主毁约案件外,还接到很多业主毁约的咨询电话,而该现象因楼市调控已经销声匿迹很久。“深圳房价确实已经在上涨,这与多家媒体记者走访各大中介了解市场所得结论完全一致,而2013年1月11日本律师应邀参加在地王大厦举办的2013深沪穗房产智库峰会上,与会三地专家没有一个预言2013年房价会下跌,保守预测房价涨幅在10%至15%以上。”
张律师认为,经过近三年的消化,以2010年4月17日“新国十条”为开端的此轮楼市调控政策已基本被市场所适应,打压威力已尽显完毕,2013年楼市或将一改2012年的萧条状态入回暖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