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亮取车 车窗碎了

  南国都市报7月30日讯(记者蒙健文/图)“我的车停放在金海广场小区里,车窗碎裂,结果协商许久物业仅愿意赔我200块钱。”7月30日,海口市民陈先生向南国都市报记者反映称,其刚买仅半年的新车停放在小区内,次日取车时突然发现左侧车窗玻璃破裂,找到物业协商,物业称他们只提供场地,虽然收停车费但无看管义务。对此,海南大弘律师事务所李本华律师表示,停车场既然收了停车费,就有对车辆进行看管的义务。

  陈先生介绍,他家住金海广场小区附近一个小区,由于他所住小区的停车位紧张,他在附近市场做买卖,最近三年来,妻子通常会将车停放到金海广场小区内一处空地,一个月至少会停放8到10次,每次停车缴费5到10元不等。

  “7月29日凌晨4点左右,妻子把车停放在金海广场小区内,30日上午8时,我来取车时发现左侧车窗破裂了。”陈先生告诉记者,车窗呈现蜘蛛网状碎裂,他找小区物业查看监控。

  “查看监控发现,轿车停放的地方不巧属于监控盲区,只能拍到车轮的位置,并没拍到车窗是怎么裂的。”陈先生说,事后物业又让他打电话报警,但由于车上没有丢失财物,民警现场未作出处理。他认为,在在小区交费停车,小区物业是有义务看管车辆的。陈先生与物业协商,希望对方承担全部责任,负责车窗修理费用。

  令陈先生不满的是,经与物业方协商,对方表示仅愿意赔偿200元。“修理车窗加贴膜要500元左右,200元根本不够,剩余那部分还让我来负责,我认为不合理。”陈先生也提出,赔偿200元并免收一个月的停车费,但物业方也不同意。

  记者看到,陈先生的车停放在小区一处电动车停放区域,位于4幢单元楼楼下,车辆左侧车窗呈蜘蛛网状碎裂。

  “我们已经协商了,只能赔偿200元。”据海口宜家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潘先生介绍,陈先生的车停放的地点属于消防通道,不清楚车窗是在小区内破裂的,还是进小区前就破裂了。经协商,物业只能付给陈先生200元,多出来的那部分只能由陈先生自行承担。“我们这边只提供场地,并没有看管的义务。”潘先生表示,海口很多小区都是这样操作的。

  海南大弘律师事务所李本华律师介绍,车辆停放在小区内,物业方收了停车费,就有对车辆进行看管的义务,而车主停放的位置也是小区业主的。“如果说车停放在消防通道上,物业应该予以引导、劝阻,而在事发后才说那个位置是消防通道是不对的。”李本华说,如果有第三方侵权人导致了陈先生的车损坏,物业可要求第三方赔偿,但监控没拍到,找不到第三方侵权人,那只能由物业来承担。物业称只收费提供场地没有看管义务,这是没有法律依据的,物业应该全额承担车主的车辆修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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