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快落实省属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

  市场经济就是法治经济。企业作为市场经济的主体必须始终坚持依法合格经营,切实防范经营管理过程中的法律风险。目前省属企业法治建设和中央企业及兄弟省属企业相比差距较大,尤其以总法律顾问制度为核心的法律制度建设明显滞后,且发展不平衡,必须予以加强。要在大力提高管理干部法治思维的基础上,建立和完善法律风险防范的规章制度和工作程序,要对标中央企业和兄弟省属企业的好经验,全面落实总法律顾问制度,尽快形成总法律顾问在企业重大经营决策全程参与、全面提供法律服务保障、指导开展法律风险防范的管理模式。要切实做到总法律顾问岗位人员到位,职责待遇到位。同时,鉴于企业法务人才流失严重的现象,为调动法务人员工作积极性,为依法治企做业积极贡献,建议省上制定企业法律顾问及公司律师职称评骋指导意见,并在企业予以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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