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离婚起诉书范文怎么写

  5.判令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同债务xx元由双方各承担一半xx元。

  原、被告于xxx年相识,于xx年xx月xx日在xxxx区民政局登记结婚。婚前双方相识、接触时间较短,缺乏了解,感情基础薄弱,双方学识和生活习惯不同,原告无法忍受这种没有感情、没有温暖的夫妻生活,原告曾于xx年xx月提出协议离婚,双方虽然均认为没有和好可能,但因财产分割问题无法达成一致协议,因此被告不同意协议离婚。原、被告双方没有感情基础,事实上处于分居状态,再继续共同生活下去已没有意义,因而理当结束这段婚姻。

  原、被告婚后育有一子一女,儿子xx,女儿xx。xxx生于xx年,就读于xx小学;xx生于xx年,就读于xx小学。为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xx由原告抚养为宜,xx由被告抚养为宜。

  原、被告婚后购置位于xx的住宅一套,建筑面积xx平方米,产权登记于原、被告双方名下,房屋价值人民币xxxx元。

  原告于婚前购置位于xxxx的住宅一套,建筑面积xx平方米,产权登记于原告名下,应归原告所有。

  原、被告婚后共同购买车牌号为xxxx的xxxx轿车,购买价格为xx元,所有权登记于男方名下,购车时xx元。

  综上所述,原、被告双方的婚姻已经失去其存在的基础和维系的条件,请求贵院判决解除夫妻关系并分割双方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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