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4.7•周三•嗨,我是平安君•今天,我依然和你一起守护平安龙华为提升龙华区法律援助服务能力和工作效能,更好地服务弱势群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法律援助条例》《广东省法律援助条例》《深圳市法律援助条例》等相关规定,拟面向全市律师招募一批法律援助志愿律师。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01志愿律师报名条件(一)基本条件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职业品德和纪律意识,具有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热心法律援助公益事业;2在本市注册具有专职律师执业证;3具有2年以上的律师执业经历(办理刑事法律援助案件需具有3年以上的律师执业经历,且具有办理过10件以上刑事辩护案件的工作经验);4近五年未受过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处罚或深圳市律师协会行业处分;5在律师执业年度考核中均被评为称职等次;6能够自愿遵守龙华区法律援助中心的各项工作制度及工作要求。05退出法律援助志愿律师队伍的情形(一)在不损害受援人利益、不违反相关规定的前提下,法律援助志愿律师可自愿申请退出龙华区法律援助志愿律师队伍;(二)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龙华区法律援助中心可以决定法律援助志愿律师退出法律援
为提升龙华区法律援助服务能力和工作效能,更好地服务弱势群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法律援助条例》《广东省法律援助条例》《深圳市法律援助条例》等相关规定,拟面向全市律师招募一批法律援助志愿律师。
遵守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职业品德和纪律意识,具有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热心法律援助公益事业;
具有2年以上的律师执业经历(办理刑事法律援助案件需具有3年以上的律师执业经历,且具有办理过10件以上刑事辩护案件的工作经验);
曾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法律援助条例》《广东省法律援助条例》《深圳市法律援助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中关于法律援助禁止性规定;
其他应当提交的证明材料(提供相关法律实务工作经验材料,例如提供不少于3份本人办理或协助办理的相关案件判决书等);
有意愿的律师将上述材料填写并扫描原件,以一人一个文档的形式,将电子扫描PDF版发送至邮箱:。
龙华区法律援助中心通过龙华区政府在线门户网站和“平安龙华”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发布招募法律援助志愿律师的公告;
符合条件且志愿从事法律援助工作的律师,在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后,填写《2021年度深圳市龙华区法律援助志愿律师报名表》;
本次招募志愿律师,由龙华区法律援助中心择优选用,并签订志愿律师承诺书,纳入龙华区法律援助志愿律师库,报区司法局司法事务科备案。
根据安排在龙华区法律援助中心及各法律援助站(点)等地值班,负责当事人来访接待、解答法律咨询、引导法律援助申请等并做好广东省法律援助信息化平台的录入登记工作;
接受指派,办理刑事、民事、行政法律援助案件,并做好广东省法律援助信息化平台的录入登记、案卷上传归档工作;
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积极履行法律援助志愿律师以及工作人员职责,为受援人提供符合标准的法律援助服务,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法律援助志愿律师每年须就经办案件向龙华区法律援助中心提交“法援故事”案例分析,提交案例的数量不少于本年度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数量的20%;
(一)在不损害受援人利益、不违反相关规定的前提下,法律援助志愿律师可自愿申请退出龙华区法律援助志愿律师队伍;
(二)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龙华区法律援助中心可以决定法律援助志愿律师退出法律援助志愿律师队伍: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法律援助条例》《广东省法律援助条例》《深圳市法律援助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中关于法律援助禁止性规定的;
(二)违反有关规定由龙华区法律援助中心决定退出的,退出决定应及时告知本人及所属律师事务所或单位,并送司法局司法事务科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