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企业家被关冤狱457天出狱后实名举报多名干扰案件官员

  2020年底,江苏企业家党凯因被羁押457天获得了国家赔偿17万多元,至此,这起股权纠纷引发的挪用资金、职务侵占案终于尘埃落定。今年3月18日起,党凯对参与此事的江苏省、南京市多名官员进行实名举报,并公开了本案报案人与多名官员的短信记录。

  4月6日,上游新闻记者梳理短信记录发现,其中除了党凯举报的多名官员外,还涉及到南京市政协原主席沈健、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原常务副检察长严明等多名已、落马的干部。

  “在我被羁押的这段时间里,时常有人向我施压,要求我对报案人顾某作出补偿。我将这份短信聊天记录交到江苏省检察院,省检察院指定由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检察院调查后,泉山区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我才重获自由。”党凯称,直到拿到国家赔偿裁定后才算松了一口气。

  2004年1月,南京赛世仙林房地产公司(以下简称:赛世仙林)注册成立,党凯成为该公司总经理,负责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据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检察院宁鼓检诉刑诉(2016)124号《起诉书》显示,该公司有国有企业背景,其成立的主要目的是开发南京市仙林大学城中心区域的房地产项目。

  “之前控股公司在南京的其他项目出现了亏损,成立赛世仙林是想通过房地产项目扭转控股公司亏损的局面。后来因政策要求,国有企业退出了公司股份,由顾某实际控制的公司入股继续经营赛世仙林,我和顾某各占一半股份。我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党凯介绍,2008年前双方合作比较融洽,后顾某提出撤股,双方沟通多次未能达成一致,因此引起了股权纠纷。

  赛世仙林公司员工介绍,股权纠纷案件还在民事诉讼阶段,党凯却因挪用资金罪被南京市公安局立案调查,2015年5月7日被刑事拘留。“实际的报案人就是顾某。”赛世仙林一名负责人表示。

  据《起诉书》内容显示,经审理查明,2005年1月至2008年11月,在公司股东转让股份期间,党凯利用担任赛世仙林总经理,负责该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职务便利,非法侵占赛世仙林资金共计1.1亿多元,会同另外筹集的5415.31万元,用于其个人假借他人名义受让控股公司的股份,并通过控股公司取得赛世仙林的股份。

  该院认为,党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了《刑法》相关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职务侵占罪追究其刑事责任。2016年3月23日,该院向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我被羁押期间,经常有相关人员向我暗示,说让我委托人和顾某沟通,如果顾某同意接受赔偿就可以释放我。迫于压力我照做了,但是顾某提出要1.1亿元补偿金,我不同意,就被起诉了。”党凯说。

  2016年2月26日,江苏南京,因债务纠纷,顾某带领相关人员到南外幼儿园抢夺公章。/受访者供图

  党凯被刑拘后,公司经营受到影响,其投资经营的南外幼儿园项目成为新的“争夺”点。据江苏省高院(2015)苏商再提字第00036号《民事判决书》显示,因赛世仙林与第三方公司存在债务纠纷,2009年2月16日,赛世仙林董事会作出决议,同意以赛世仙林香樟园项目的部分资产及南外幼儿园的资产作价1500万元,用于偿还所欠部分借款。随后,第三方公司指定将南外幼儿园项目由赛世仙林转让给顾某实际控制的公司经营。因赛世仙林认为相关交易存在侵害公司权益的行为,赛世仙林并未协助顾某公司办理相关证件,因此,顾某公司将赛世仙林告上法庭,要求赛世仙林尽快协助其办理房屋所有权等转移登记手续。

  南京栖霞区法院一审后判决,赛世仙林应协助顾某公司将位于南京市文枢东路9号仙林大学城幼儿园(即南外幼儿园)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转移登记至顾某公司名下。因不服判决,赛世仙林提出上诉。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作出了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二审判决。

  随后,赛世仙林提起再审。2015年12月30日,江苏省高院审理后认为,一、二审判决认定涉及的《项目转让协议》已经生效错误,从而导致判决结果错误,本院依法予以改判。最终作出撤销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2013)宁商终字第1094号民事判决和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法院(2013)栖商初字第10号民事判决;驳回江苏五岳置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即顾某实际控制的公司)的诉讼请求的终审判决。

  民事官司虽然被改判,但此时党凯却已因涉嫌挪用资金罪被刑事拘留。“其实,顾某在案子一审的时候就已经报案,因为涉及股权纠纷,公安机关一直在调查阶段,并没有对党凯采取措施。很巧合的是,江苏省高院作出再审决定后,党凯被刑事拘留。”赛世仙林相关负责人表示。

  2016年2月26日幼儿园公章抢夺事件前,顾某通过南京检察院一名检察官联系到幼儿园辖区派出所,后与派出所刘、沈两位负责人联系,希望在公章案件中给与帮助。前后两日还与南京市公安局刘姓领导沟通党凯案。2月27日,约江苏省检察院原副院长严明一起吃饭。/受访者供图

  虽然党凯被抓,但江苏省高院的终审判决,让赛世仙林看到了希望。然而,事情的发展没能像赛世仙林期望的那样走上正轨。2016年2月26日,涉案的南外幼儿园项目所在地,遭遇了抢夺公章事件。据南京市公安局栖霞分局仙林派出所当天询问笔录显示,当天幼儿园保险柜4个公章、相对应的财物印章,以及部分现金、支票和公司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资料被抢夺。

  据赛世仙林相关负责人提供的监控视频显示,参与抢夺公章的正是顾某及相关利益人。针对这起抢夺事件,辖区派出所出警后始终未作出立案或不立案的决定。“问了几次都是模棱两可的说法。”赛世仙林相关负责人说。

  为了要回公章,让幼儿园项目能正常推进,2016年4月5日,赛世仙林将顾某告上法庭,要求其退还公章及相关证照。庭审中,顾某称,其不存在侵占赛世仙林公司证章的问题,其本人系董事会聘任总经理,其持有并保存使用公章的行为系合法的占有和使用,属职务行为。

  2016年12月28日,南京市栖霞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驳回赛世仙林的诉讼请求。赛世仙林提起上诉,南京市中院作出发回重审的判决。此后,栖霞区法院再次作出驳回赛世仙林诉讼请求的判决,二审南京市中院维持原判。

  2021年3月17日,江苏省高院作出(2019)苏民申6390号《民事裁定书》,认为赛世仙林讨要公章一案符合再审情形,决定由高院提审。

  “原本经营正常的公司因股东纠纷经历了一次又一次的官司,另外股东纠纷本是民事范畴,为什么又成了刑事案件?”党凯说。

  2016年1月,顾某给栖霞区法院原院长王睿发消息,希望其在赛世仙林案件中给与帮助。/受访者供图

  党凯表示,其被抓捕后,明显感觉到有人在干预施压,但令他没想到的是,顾某为向公司员工炫耀自己有官方势力,打印出来的短信记录和通话记录成了翻案的关键。

  “杨姐,我刚来你院找承办人了解情况进度还是比较慢。”“朱姐,有一件急事,请您协调,我与赛世仙林借贷一案,在栖霞区法院审理。”“尊敬的王院长,刚才又见了黄庭长,仙林幼儿园党凯在高院申诉成功,驳回了一二审判决,而我公司借款对方又以时效为由被您法院驳回……”“朱姐,上回栖霞法院罚款20万元复议案在南京中院民二庭审查,具体在谁手上现不清楚,江苏五岳公司,不用太为难,谢谢。”“沈所,我已到,今天拿走的柜子先暂时由我们作为公司真正的股东保管,麻烦您说一声,谢谢!”

  据上游新闻记者获取的顾某向赛世仙林员工炫耀自身背景的短信记录显示,仅2015年12月7日至2016年5月6日,顾某便多次就赛世仙林案、党凯案的有关案情向栖霞区法院、鼓楼区检察院、南京市检察院、南京市公安局、南京市公安局栖霞分局等办理相关案件的至少16名相关领导打招呼,希望对案件审理予以关照。

  在2016年2月26日南外幼儿园公章抢夺事件前,顾某通过南京市检察院一名检察官与幼儿园辖区派出所沈姓负责人取得了联系,在案件发生当天,还通过短信的方式请托其关照处理。顾某在短信中称“沈所:我们的律师已在所里处理,我有急事可能赶不过来,谢谢!”该沈姓负责人回应称:“没事,做个材料让他走。”

  上游新闻记者注意到,在顾某联系的诸多官员中,还包括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原常务副检察长严明、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法院原院长王睿等多名已落马的干部,在与赛世仙林的案件审理期间,顾某曾多次邀请严明、王睿及部分办案人员到会所喝茶、吃饭,短信中多以“哥”称呼。而应顾某要求,严明等受邀官员也多次帮其协调并邀请其他相关人员参与聚会。

  另在2015年12月,顾某涉嫌的一起行贿案件中,因被反贪局工作人员要求谈话,顾某给南京市检察院一顾姓检察官发送短信,希望其能向办案人员打招呼进行关照。顾姓检察官回复称:“他们已经出发,已交代他们注意方法,不扩大影响,他们会悄悄和当事人联系,选择合适地点了解情况。”后经证实,该顾姓检察官系南京市鼓楼区检察院一与顾某交好的院领导的丈夫。

  “其中有一名沈主席,是已经的南京市政协原主席沈健。”党凯说,2016年年中,获取到相关短信和通话记录后,赛世仙林相关负责人将其交给了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党凯涉嫌职务侵占案件获得转机。

  “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收到我们提交的短信和通话记录后,将案件移交给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检察院审理,因证据不足,对我作出了不起诉决定。”党凯说。

  据2018年2月13日泉山区人民检察院泉检诉刑不诉〔2018〕8号《不起诉决定书》显示,本案由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指定该院办理,南京市公安局鼓楼分局分别以党凯涉嫌挪用资金罪、职务侵占罪,于2017年6月21日、2017年12月27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经本院审查并要求公安机关补充相关证据,本院仍然认为南京市公安局鼓楼分局认定的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依照《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决定对党凯不起诉。

  该决定书还显示,2016年8月5日对党凯改变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2017年8月4日对党凯采取监视居住强制措施,2018年2月5日对党凯解除监视居住强制措施。

  2020年10月9日,南京市人民检察院作出宁检九部赔决〔2020〕1号《刑事赔偿决定书》,决定由南京市检察院支付赔偿党凯457日人身自由赔偿金158464.75元,支付党凯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0元,并向党凯当面赔礼道歉。

  在党凯被移交至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检察院审理之后,参与党凯案及赛世仙林案的部分南京干部被调查处理。

  据江苏省检察院公开信息显示,2018年1月3日,江苏省镇江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贪污罪决定对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法院原院长王睿提起公诉。

  2020年7月,江苏省纪委监委发布消息:江苏省政协提案委员会主任、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原常务副检察长严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知情人士称,严明的落马与利用职务之便干预办案有关。

  今年3月18日,党凯开始针对短信记录中干扰党凯案及赛世仙林案办理的官员进行实名举报,主要涉及南京市公安局、南京市检察院、南京市鼓楼区检察院等多个部门。“我提交了相关证据,希望有关部门能一查到底,给我一个公正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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