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逾期交房引纠纷 法官调解化争端

  该小区业主们在购房时与开发商签订了购房合同,合同上明确约定了交房时间、延期交房违约金赔偿标准等事宜。但交房期限到后,开发商却未能将房屋交付给业主。为此,小区业主纷纷将开发商诉至法院要求开发商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金额在1万余至2万余元不等范围。

  该系列案在武宣法院受理立案后,承办法官查阅案卷了解案件基本事实,认为案情简单,争议焦点清晰明了。为减轻双方当事人的诉累,承办法官在征得小区业主和开发商的同意后决定采取调解的方式解决争议。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首先安抚疏导双方情绪,耐心细致向双方进行释法明理,并对双方的意见和看法一一进行分析解答,消除当事人之间的隔阂和积怨,最终通过解“心结”化“法结”的方式促成双方就违约金支付问题达成调解协议。该案“一次性”调结,让矛盾纠纷快速化解,切实有效降低诉讼成本,减轻双方的诉累。

  据悉,自今年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开展以来,武宣法院充分结合审判工作实际,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推进民族地区矛盾化解工作,成功调解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49件,赢得当事人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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