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会法工委:香港应尽早完成基本法23条立法

  【解说】7月1日,全国会法工委主任沈春耀表示,香港国安法的颁布和实施不是取代香港基本法23条要求特别行政区自行立法的规定。香港特区政府履行维护的职责,包括尽早制定基本法23条规定的立法。

  当天,中国国务院新闻办举行发布会,邀请全国会法工委主任沈春耀和国务院港澳办副主任张晓明介绍香港维护国安法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当天也是香港回归祖国和香港特区成立23周年纪念日,张晓明说,对于香港基本法23条立法的等待已经持续了23年。

  我们等待香港基本法23条立法已经等了整整23年,终于等来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的颁布实施。这真的可以说事有必至、理有固然。它既是历史的偶然,也符合事物发展规律的必然。

  【解说】沈春耀介绍,基本法23条要求香港特别行政区应自行立法,对任何叛国、国家、煽动叛乱、颠覆中央人民政府、窃取等7种行为予以禁止和惩治,和香港国安法既有交集也有差异。

  国家、颠覆国家政权、组织实施恐怖活动以及外国和境外势力干预香港特别行政区事务的行为和活动。这四类是全国决定要求全国会制定相关法律来惩治的。所以一个七种,一个四种。其中,有两种行为是有交集的。两者又有很大不同。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这两个方面的内容(不同),第三是刚才讲的实体规范、程序规范、组织法规范都在其中,也就是说,新出台的法律内容比原来基本法23条设想的内容要广泛得多。

  【解说】沈春耀表示,刚刚出台的香港国安法第7条明确要求香港特区尽早完成香港基本法明确规定的立法,完善相关法律,并非取代了香港基本法23条要求特别行政区自行立法的规定。

  全国的决定、全国会出台的法律都不取代香港基本法23条要求特别行政区自行立法的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履行维护的职责,包括尽早完成基本法规定的有关立法。还有一句话在法律中也有明确,“完善相关法律”,也就是说香港特别行政区这个层面建立健全维护的法律制度,可能也不限于23条立法。

  【解说】沈春耀还强调,香港国安法的颁布和实施符合中国宪法和香港基本法,是重要的制度安排。香港特区任何维护的立法及其实施,不得同全国的决定和全国会新近出台的法律相抵触,不得同国家层面的全国的决定和法律相抵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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