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关于“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的要求,2019年11月7日,受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公安局、局长陈海东同志的委托,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喻元青与青海彰杨律师事务所法定代表人张拥军在局党委会议室签订格尔木市公安局《常年法律顾问协议》,为全局公安工作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务保障。
格尔木市公安局经多方沟通、咨询选择聘请青海彰杨律师事务所为我局法律顾问,并组成以法制支队人员为主体、吸收法律专家和律师组成的专业法律顾问队伍,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专业特长和参谋助手作用,为依法行政、公安重大事项决策以及重大疑难敏感复杂案(事)件处理提供法律支持,防控法律风险。
在签订仪式上喻元青同志强调:聘请律师为我局提供法律顾问,成立法律顾问团队是深入推进法治公安建设和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重要举措,全局各部门要充分提高思想认识、强化业务学习,在实际执法工作中对遇到的疑难杂症,要虚心求教,保证规范公正执法。
此次协议的签订为依法维护我局的合法权益提供制度保障,为提升我局执法规范化建设,提高执法公信力,推动格尔木法治公安建设长远发展奠定坚实的法律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