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联存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许明超、许明军股东知情权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你方下落不明,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相关裁定书。(2020)粤01民终2177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准许上诉人广州联存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撤回上诉,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二审案件受理费100元,减半收取为50元,由上诉人广州联存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负担。上述裁定为终审裁定。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海通发展:拟推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603162.SH)公布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权益总计1,708.00万份/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91,634.7988万股的1.86%。其中首次授予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