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县按照要求在法律援助机构职责、场所与设施、、经费管理等各方面均实现标准化、规范化。法律援助机构与公共法律服务机构融合发展,加强法律援助中心软硬件建设,加强法律援助站点建设,配齐配强人员力量,建立完善机构管理制度机制。用好上级法律援助专项经费资金,在同级财政保障基础上进一步争取财政支持,促进法律援助经费管理更加规范。
依照《法律援助服务标准》,建立法律援助工作流程标准体系,在咨询(接待)、值班律师法律帮助、受理、审批、指派、承办、结案归档、办案补贴等各环节实现标准化、规范化。
加强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检查评估,通过案件质量同行评估、旁听庭审、回访受援人、与司法机关座谈交流及听取社会公众意见等方式,加强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的监督指导。研究完善法律援助案件的案件质量打分表,细化各环节卷宗归档要求,从卷宗归档、将办案质量与办案补贴挂钩。定期组织开展案件质量自查、互查、抽查等方式,对突出问题实行清单管理、销号督办。
法律援助标准化便民服务工作的实施将进一步推动法律援助工作提档升级,为经济困难群众及特殊案件当事人提供更加规范统一的法律援助服务,有效维护广大受援人合法权益。(时应云记者赵中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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