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剑平、江慧鹏与广州恒源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及你们股东出资纠纷一案,刘剑平、江慧鹏不服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2018)粤0112民初1969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决定于2019年9月24日8时45分-10时在第47法庭(新大楼二楼西区)开庭。因你们下落不明,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庭询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逾期本院将依法裁判。
3月20日晚间多家上市公司发布重大利空利好公告
:2024 年营运收入和净利润同比增长,数字化转型收入增长显著,自由现金流也同比增长,且计划三年内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逐步提升至当年股东应占利润的 75% 以上,对股东回报有积极影响。 :2025 年...